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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石油天然气行业
2022-03-13 | 阅:  转:  |  分享 
  
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发改委能源局
隐患自查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局
变更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油田设施、工艺系统等发生变更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改设计,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设置要求
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
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并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诺书。
《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
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规定
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管理人员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
培训对象
对新进从业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岗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和再培训。非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培训时间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六)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七)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八)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考核
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
基本要求
必须限期消除病库安全隐患,严禁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隐患排查
按相应的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措施,并限期整改。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统计上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
重大危险源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
)重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
4
)检测及监控措施;
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6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7
)重大危险源的其他情况。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账
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事故管理档案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协议书
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措施费用
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费用使用
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风险抵押金存储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演练
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救援组织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质监局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
证书牌匾
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
3
年;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自评
企业应每年进行
1
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期满复评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
3
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满足规定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井场
油气井与周围建(构)筑物、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0.7的规定执行。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设备设施及工艺
高压、含硫化氢及二氧化碳的气井应有自动关井装置。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运行的压力设备、管道等设施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准确,应定期校验。
油气井井场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
井口装置及其他设备应完好不漏,油气井口阀门应开关灵活,油气井进行热洗清蜡、解堵等作业用的施工车辆施工管线应安装单流阀。施工作业的热洗清蜡车、污油(水)罐应距井口20m以上。
注水
注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注水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定人、定责、安全附件应定期校验。
注水泵出口弯头应定期进行测厚。法兰、阀门等连接要牢固,发现刺、渗、漏应及时停泵处理。严禁超压注水。
井口油、套压表应安装防冻装置。井场平整、清洁,井场周围留有一定宽度的安全防护带。
注聚泵
皮带轮防护罩应安装牢固,各联接部位应无松动、无泄漏,缓冲器中的氮气压力应达到规定要求。
注聚泵不应带压启动,启动后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定期检查流量、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泵检查。
油田注水用水,可选用油田采出水、工业及生活废水、地表水及地下水,并应尽可能节约水资源。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注入水水质应符合本油田制定的水质标准。
注水钢制储罐及金属管道,应根据使用条件和储存、输送介质的性质要求,采取相应的内外防腐措施。
注水井安装设计应满足井的正注、反注、合注、正洗、反洗、取样、测试及方便井下作业的要求。
注水井口装置四通中心高出井口地坪不应少于0.5m。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集输管道
注水井口装置应有总截断阀、油管阀、套管阀以及取样阀、来水止回阀、油压表、套压表。
注水井口宜露天设置,可不设围栏。
处于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和商业繁华区的注水井口,应设钢围护栏,围护面积不应小于2.5m×2m.高度不应低于1.2m。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宜埋地敷设。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7.1.1

集输管线
——应定期对管线巡回检查。记录压力、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管线不得超压运行。管线解堵时不应用明火烘烤;
——各种管径输油管线停输、计划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原油管道运行的技术要求,并在允许停输时间内完成。
输油气管道路由的选择,应结合沿线城市、村镇、工矿企业、交通、电力、水利等建设的现状与规划,以及沿线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并考虑到施工和日后管道管理维护的方便,确定线路走向。
输油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军事设施、车站、码头。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输油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
油田内部埋地敷设的原油、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油田气集输管道与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等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当管道局部管段不能满足上述距离要求时,可降低设计系数,提高局部管道的设计强度,将距离缩短到5m;地面敷设的上述管道与相应建(构)筑物的距离应增加50%。
输油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定期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输油气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管道。
线路截断阀
输油气管道应根据管道所经过地区的地形、人口稠密度及重要建构筑物等情况设置线路截断阀。必要时应设数据远传、控制及报警功能。
应定期对截断阀进行巡检。天然气管道截断阀附设的放空管接地应定期检测。
埋地输油气管道应采取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
应定期检测管道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情况,及时修补损坏的防腐层,调整阴极保护参数。
埋地输油管道需要加保温层时,在钢管的表面应涂敷良好的防腐绝缘层。在保温层外应有良好的防水层。
输油气管道应避开有地下杂散电流干扰大的区域。电气化铁路与输油气管道平行时,应保持一定距离。管道因地下杂散电流干扰阴极保护时,应采取排流措施。
输油气站的进出站两端管道,应采取防雷击感应电流的措施。防雷击接地措施不应影响管道阴极保护效果。
管道清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清管周期。对于首次清管或较长时间没有清管的管道,清管前应制定清管方案。
对于结蜡严重的原油管道,应在清管前适当提高管道运行温度和输量,从管道的末端开始逐段清管。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管道运行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管道检测周期。
管道内检测作业单位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资质。
应根据管道分布合理配备专职维抢修队伍,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对管道沿线依托条件可行的,宜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的管道维抢修专业队伍负责管道的维抢修工作。
应合理配备管道抢修车辆、设备、机具等装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生产工艺
集输工艺
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150m
的甲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内,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装置
输送甲、乙类液体的泵,可燃气体压缩机不得与空气压缩机同室布置。空气管道不得与可燃气体,甲、乙类液体管道固定相联
安全阀、爆破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可燃气体放空在可能存在点火源的区域内不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
20m
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2

0m
以上,并应高出所在地面
5m;
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
10m
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2.0m
以上,并应高出所在地面
5m
仪表控制间设置非防爆仪表及电气设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使用或生产天然气凝和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仪表控制间室内地坪宜比室外地坪高出
0.6m;
2)
含有甲、乙类油品和可燃气体的仪表引线不宜直接引入室内
可燃气体、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钢罐,必须设置防雷接地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站场内建筑物的通风方式宜拔本规范附录
K
的规定执行:原油泵房、原油流量计量站、脱水操作间、污油泵房、含油污水泵房、油气阀组间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或联合通风
《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站场内建筑物的通风方式宜按本规范附录
K
的规定执行:加药间、化药间、药品室采取机械排风
在可燃气体存在的场所,当可燃气体一旦泄漏可能达到爆炸下限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泵房
甲、乙类生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当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布置在同一栋建筑物内时,其隔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
当甲、乙类厂房采用轻质钢结构时,所有的建筑构件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并按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确定与其他厂房的防火间距
甲、乙类生产建筑物的门应向外开启,面积大于
l00m2
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出入口不得少于两个
变配电所不应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毗邻布置,但供其厂房专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间,当采用无门窗洞口防火墙隔开时,可毗邻布置。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固定甲级防火窗。变压器和配电间之间应设防火墙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甲、乙类液体泵房与变配电室或控制室相毗邻时,变配电室或控制室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地上或管沟内敷设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
、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4
、管道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
200-300m
处。
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不应直接连接。在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2.1

机电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安装可靠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电缆不应在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加热炉
加热炉应设置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应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报警装置和燃烧系统安全设施等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
站场内建筑物的通风方式宜按本规范附录
K
的规定执行:加热炉操作间采用组织的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
具备电力供应条件的加热炉应设置燃烧器熄火报警装置。火筒式加热沪应设置加热段低液位报警装置;管式加热炉应一设置炉膛超温报警装置
储罐区
油罐组防火堤应是闭合的,能够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和地震引起的破坏力,保证其坚固和稳定。防火堤应使用不燃烧材料建造,首选土堤,当采用砖石、混凝土等不燃烧材料砌筑,但内侧应培土或涂抹有效的防火涂料。土堤的堤顶宽度不小于
0.5m
钢储罐防雷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并应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
30m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
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防火堤内地坪标高不应高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的标高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安全阀:
1)
顶部操作压力大于
0.07MP
的压力容器
2)
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涨时,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
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工程
供配电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利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为:单排布置屏前
1.3m
,屏后(操作)
1.2m
(维修)
0.8m;
双排面对面布置屏前
1.8m
,屏后(操作)
1.2m
(维修)
0.8m
。配电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采用金属制品,电气开关和正常运行产生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无知的存放地点。其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3m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配电间应有

当心触电

安全标牌,配电柜前应铺设绝缘胶皮
配电闸刀应挂

运行



检修



禁止合闸

等标牌,并运行状态对应
配电间进、出线应编号挂牌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完好,可靠
变、配电所不应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毗邻布置。但供上述甲、乙类生产厂房专用的
l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间,当采用无门窗洞口防火墙隔开时,可毗邻布置。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固定甲级防火窗。变压器与配电间之间应设防火墙
防雷防静电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气象局
当金属导体与防雷接地(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电气保护接地(零)、信息系统接地等接地系统相连按时,可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装卸甲
B
、乙类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鹤管和装卸栈桥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露天装卸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2)
在棚内进行装卸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
l
区。
3)
进入装卸区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输送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
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
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4)
管道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
200-300m
处。
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
5
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刚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与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做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消防
石油天然气工程一、二、三级站场消防泵房用电设备的电源,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
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当只能采用二级负荷供电时,应设柴油机或其他内燃机直接驱动的备用消防泵,并应设蓄电池满足自控通讯要求。当条件受限制或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全部采用柴油机或其他内燃机直接驱动消防泵。
油气站场应按照
8.6.4
条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重点岗位应设置通信设施,并保证线路畅通。
油气集输厂(站)应定期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灭火剂进行检查。灭火剂应每年全面化验一次,并定期更换。消防水枪、水龙带应半年检查保养一次。
消防栓应无渗漏,井内无积水,消防管线定期排空,冬季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消防泵房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储罐区和天然气处理厂装置区的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并应采用易识别启闭状态的阀将管网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
5
个。从消防泵房至环状管网的供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其他部位可设支状管道。寒冷地区的消火栓井、阀井和管道等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当消防水池(罐)和生产、生活用水池(罐)合并设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在寒冷地区专用的消防水池(罐)应采取防冻措施。当水池(罐)的容量超过
1000m3
时应分设成两座,水池(罐)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
96h
消火栓应沿道路布置,油罐区的消水栓应设在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距路边宜为
l-5m
,并应有明显标志
当油罐有半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在罐区四周应设置备用消火栓,其数量应少于
4
个,间距不应大于
60m
。当采用半同定冷却系统时,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应由计算确定,但距罐壁
15m
以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储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储罐组消防车道与防火堤的外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80m
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5m;
一、二、三级油气站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m
,纵向坡度不宜大于
8%
自动控制工程
控制室的非防爆仪表及电气设备应设罱在爆炸危险区以外,室内地坪比室外宜高
0.6m

检测器安装高度应根据可燃气体的密度而定,当气体密度大于
0.97kg/m
3
(标准状态下)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0.3-0.6m;
当气体密度小于或等于
0.97kg/m
3
(标准状态下)时,安装高度距屋顶
0.5-1.0m
为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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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安全生产资...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