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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经典的八七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

 靈薹無濟 2022-03-14

作者 李海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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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剧也成为继电影之后的又一重要艺术形式。八十年代初期,一批名著被拍成电视连续剧,如《水浒》、《西游记》等等。

1982年2月23日,《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刊登了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正在筹备拍摄的消息。1983年《大众电视》第三期刊登了《红楼梦》将要在全国选演员的消息之后,《红楼梦》的拍摄一时间成为举国皆知的事情。

从拍摄到播出,87版《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经历了整整三个年头。到现在为止,这应该也是影响最大的一次《红楼梦》改编。以下将从简介、改编策略、与小说的比较及引发的讨论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 简介

1987年,由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拍摄的36集《红楼梦》播出,这部影片的编剧是周雷、刘耕路、周岭,导演为王扶林,欧阳奋强饰演贾宝玉,陈晓旭饰演林黛玉,张莉饰演薛宝钗,邓婕饰演王熙凤,这部影片以《红楼梦》中人物作为选演员的标准,这也是该片的创新之处。

在八七版《红楼梦》电视连续剧拍摄过程中,组成了庞大的顾问委员会,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其中王昆仑任主任,王朝闻任副主任,顾问有朱家溍、沈从文、启功、吴世昌、吴冷西、吴组缃、吴祖光、阮若琳、周扬、周汝昌、杨乃济、杨宪益、赵寻、钟惦棐、曹禺、戴临风,编剧顾问蒋和森,导演顾问成荫,监制戴临风,副监制胡文彬,民俗指导邓云乡。

这部电视连续剧主要包括以下情节:林黛玉抛父进京都,宝黛钗初会荣庆堂,刘老老一进荣国府,探宝钗黛玉半含酸,王熙凤毒设相思局,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听曲文宝玉悟禅机,为争宠姐弟遭魔魇,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享福人福深还祷福,含耻辱情烈死金钗,弄唇舌宝玉遭笞挞,刘老老嬉游大观园,变生不测凤姐泼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荣国府元宵开夜宴,判冤决狱平儿行权,慧紫鹃情辞试忙玉,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贾二舍偷娶尤二姨,酸凤姐大闹宁国府,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大观园诸芳流散,家宅乱误窃通灵,伤离别探春远嫁,惊噩耗黛玉魂归,强英雄凤姐知命,大厦倾公府末路,白茫茫厚地高天。

这部电视连续剧29集之前,采用脂本作为底本,30集之后,则属于重新创作。编剧周岭主要依据前八十回的伏笔、脂批提供的信息以及红学研究中探佚所得出的一些观点,重新编写了《红楼梦》八十回之后的故事情节,以还原小说中预示的“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二、 改编策略

《红楼梦》的改编之难,前文中已有不少论述。作为电影,容量有限,而《红楼梦》内容繁多,头绪繁杂,此是不可调和之矛盾。故而大多改编都将主线锁定为某一点,而后围绕这个主线来选取情节,加以拍摄。这种拍摄往往将情节割裂,而后强行拼接,虽经编剧耗费心力,但仍难做到完美,无论是情节上,还是逻辑上都有很多破绽,常常做出拆东墙补西墙而西墙塌陷之类的事情,虽然影片名为《红楼梦》,实则与《红楼梦》的博大相去甚远,仅仅只能从一个侧面来反映《红楼梦》。从改编之巧来说,1927年复旦版《红楼梦》可以说是其中的翘楚,但也因统摄情节过多,事事表现均不透彻,从而难以将《红楼梦》完整展现。

相对于电影来说,电视连续剧是有优势的。最明显的一点,自然就是电视连续剧的容量要远远大于电影。三位编剧在《愿心》中写道:“多集电视连续剧是改编《红楼梦》的最佳艺术形式。”此种说法,实是经验之谈。

三位编剧在《愿心》中写道:“我们在动笔前,首先确定了一个改编原则,就是'忠于原著’。”[1]但小说作为文字的艺术形式,将之转化为影像化的艺术,远非“忠于原著”四字就能完全解决的。在这之前的各种形式的改编中,大部分改编者在初始立意之时,都是想将《红楼梦》以影像化的形式展现出来,可以说,都存有“忠于原著”之意,但往往仅能取其一面,而不得已删除许多内容。一方面,是由于电影这一艺术形式,实在难以涵盖《红楼梦》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则是改编者的不同理解,人人眼中都会有一个林黛玉,也会有一个贾宝玉,从这个侧面来说,人人都可以称之为红学家,但是众口难调之下,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这也是横亘在改编者面前的难题。

正如三位编剧在《愿心》中所写道的:“譬如,小说是供阅读的,而电视剧本是供拍摄用的,怎样才能巧妙地完成从小说到电视剧本的形式转换?再如,对于一部百万余言的小说,改编时肯定要做适当剪裁,怎样才能做到'适当’?小说是章回体,电视剧本分集结构时,怎样重新调节情节布局?”再加上小说人物众多的问题,小说中的诗词曲赋问题,小说的对白问题等等。一连串的问题如何解决,这是改编《红楼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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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是一个创作的过程。仅仅照搬原文中的情节,就会将《红楼梦》拍成散乱的珍珠,而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从艺术上来解释原著,将小说语言转变成影视语言,才有可能将《红楼梦》拍摄成功。三位编剧指出:“我们应当根据原著的涵义、形象、灵魂,根据那一历史的、具体的环境以及那种社会和心理的制约条件,创作出一部完整的、可供拍摄的、相对原著来说是新的电视剧本来。”

《红楼梦》从结构上来说非常复杂,经纬交错,纵横纷纭而又曲尽变化,所写情节又多在“犯”与“不犯”之间,在情节上有“千里伏线”之法,在人物塑造上又常用“背面敷粉”等等手法,这给如何架构剧本造成了很大的难度。作为三十六集的连续剧,很难用统一的模式来进行构架。如此一来,只能根据具体内容来决定每一集的结构形式。三位编剧将此种构架方式,名之为“依势造景”。

前文中曾提到影视中的时间问题,在小说中可以用一些词,将这段时间中发生的故事略去,如小说中自“登舟而去”至“有日到了都中”,此种作法,在小说中自然是极为正常的事情,但用影像化来诠释的时候,这种方法就行不通了。影像化后的电影或连续剧,必须要用故事情节来填充时间,而这些故事,本身在小说中是没有的。对于这种情况,三位编剧加了部分情节,用以交代人物关系、展示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心理、铺叙故事等等。如黛玉别父进京,一路之上所加的情节,非常成功的展示了人物性格,也揭示了人物的心理,同时也将黛玉弱不禁风的身体状况加以介绍。

《红楼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四百余人,如此众多的人物,如果全部展现出来,就难免会是一本糊涂账。对这一情况,编剧把大批的贾氏族人、侍妾、丫鬟、小厮等的名字抹去,处理成无名无姓的“众人”,将次要人物尽可能删并,加强主要人物的戏份,不使主要人物泯灭在众人之中。同时也借鉴了小说中对人物塑造的方法,尽量将人物性格多层次多侧面地展示出来。

《红楼梦》中文体非常多,可以说是诸体皆备。有诗、有词、有赋又有散文。与中国其他名著不同,《红楼梦》中的诗歌,是融入到《红楼梦》之中的,属于《红楼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刻画人物形象,推进故事情节,预示伏笔等等的作用上,诗词占了很大一部分。如何将诗融入到剧本之中,也是《红楼梦》改编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拍摄过程中,诗歌大都是以字幕的形式出现,由剧中人物吟出。在一些具有谶语性质的诗词中,如判词等,则用来作了连续剧中的插曲,分配到与之有关的情节之中去了。

《红楼梦》中,有一些抽象叙述的段落,这种段落放在小说中自无问题,但是想拍摄出来,却是非常困难的。《红楼梦》的情节是非常紧凑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前边删除了照应,后边出现就会很唐突。对于这部分情节,只好采用画外音,或者是通过人物的对话来体现出来。此亦是不得已为之之事。如王熙凤主张宝玉娶林黛玉的原因,就是通过两个下人的聊天透漏出来。

改编《红楼梦》,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那就是版本选择。脂本较早,未经高鹗修改,在前二十九集的改编中采用了脂本作底本。后四十回,因为系高鹗续作,其中有许多情节与前八十回的预示不同,故而仅取其中的部分内容,而将人物的结局都按照前八十回的预示加以修改。这也是这部电视连续剧受人诟病之处,下文中将详细加以论述。

三、 八七版《红楼梦》对秦可卿部分的改写

在八七版《红楼梦》中,与原著相比,改编较大的情节是秦可卿部分。与之相关的情节,主要在第四集、第五集、第六集。在第四集中,秦可卿突然得病,尤氏也说这病来得奇怪。秦可卿的丫鬟瑞珠突然变得心事重重。第五集中,尤氏拿出一支簪子,让宝珠来辨认,宝珠说是秦可卿的,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尤氏流泪。瑞珠正与秦可卿解释说自己什么也没看见的时候,宝珠将尤氏询问簪子一事告诉了秦可卿。秦可卿知道后,急得昏了过去。瑞珠告诉宝珠自己活不成了,在宝珠的追问之下,她讲出自己看见贾珍和秦可卿在天香楼私通之事。

“遗簪”、“更衣”两事被处理成秦可卿在宴会后到天香楼更衣,瑞珠拿了衣服去天香楼,却在门外听见贾珍取了秦可卿的簪子不还,并说不会让尤氏看见。瑞珠惊慌欲退,不小心碰倒了花盆,贾珍闻声出来,看到了瑞珠。秦可卿在天香楼自缢。第六集瑞珠一头撞死,宝珠愿为秦可卿义女。剧中将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写的还是很直露的,虽然秦可卿推脱,但也还是被动的接受了。

在小说中,秦可卿是久病而死。之所以这样改编,却是与红学研究有关的。

1921年4月18日的《晶报》上发表了一篇署名为臞蝯的文章《红楼佚话》,文中提到:“又据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且谓书中诸女子,最美者为探春,钗黛皆莫能及,次则秦可卿,亦甚艳,而最陋者为袭人,宝玉乃特眷之,殊不可解。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样,亦其一证。”[2]这是最早一篇提及秦可卿是自缢而死的文章。顾颉刚在通信中,将这篇文章所提的秦可卿死因告诉俞平伯,俞平伯从小说文本角度进行论证,认为秦可卿应是自缢而死,所写秦可卿有病,但不必死于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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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2月,胡适写成《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文中用新发现的甲戌本中脂批,证明了俞平伯的推论,并得出如下结论: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此段是脂砚斋劝雪芹删去的。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4]

细读文本,文本中有一些内容,确实是有些让人疑惑的地方。第五回中,有关秦可卿的那副画,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如胡适所提到的“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久病之人,死去本无可疑之处,“疑心”又自何而来?秦可卿病死后,贾珍哭的如丧考妣,岂是哭儿媳妇的样态?二婢一撞柱而亡,一披麻戴孝,充了孝女,这也是让人很疑惑的地方。

从脂批中,更能反映很多问题。甲戌本第十三回有回前批:“在封龙禁尉,实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5]在“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处,甲戌有眉批“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处,甲戌本有旁批:“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在“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处,戚序本双行夹批为:“'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故前此有恶奴酒后狂言,及今复见此语,含而不露,吾不能为贾珍隐讳。”在“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处,甲戌本有旁批:“删却,是未删之笔。”在“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处,蒙府本有旁批:“'代秦氏死’等句,总是填实前文。”在“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处,甲戌本有旁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在此回末尾,甲戌有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甲戌本回后总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庚辰本回后总评:“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第七回,即焦大醉骂一回,戚序本回后总评:“焦大之醉,伏可卿之病至死。”另外,在靖藏本中也有部分评语与之相关,但因靖本还有争议,故不作为佐证。

从上述的书中情节及相关的脂评来看,这一回的回目早期应该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秦可卿是自缢而死,她之所以自杀,与贾珍是脱不开干系的。这些也都是八七版改编秦可卿部分的理由。

程本中,秦可卿也是病死,俞平伯推断,高鹗所看到的本子,与现在我们看到的脂本,应无多大差异。所以基本可以断定,从《红楼梦》开始流传之时,这个情节就已经修改了。无论是曹雪芹自愿改写,还是因受他人影响而将之修改,总之,动笔者还是曹雪芹本人。可以这样说,在早期小说写作过程中,秦可卿是因淫而丧,但在后期,曹雪芹放弃了这一想法,将之修改成因病而死。

《红楼梦》作为一部没有完全完成的小说,有很多的漏洞是没有修改的,比之这里更加明显的如“琏二爷”“宝二爷”之误,亦未作修改。所以关于秦可卿问题没有完成全部修改自也可以理解。退一步讲,就算是曹雪芹故意留下一些让人疑惑之处,从而去推断秦可卿的具体死因,但在总体情节来说,这已经是曹雪芹抛弃了的构想。作为红学研究的成果,以论著或者以讲座等形式存在,自是非常好的,但将这些成果拍摄进连续剧之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则是欠妥之事。

四、 后七集的改编问题

无论学术界有什么样的争论,毕竟八七版《红楼梦》后七集还是按照探佚学的观点来进行改写了。这部分的改写主要涉及的是小说中人物的最终结局。以下篇幅将分别进行探讨。

1、 黛死钗嫁

宝黛之间,互相倾慕,爱恋至深,这是无需再谈的问题。在后七集之中,将宝黛爱情,差点就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黛玉心忧宝玉在外,终日噩梦连连,一病不起。经紫鹃恳求宝钗,宝钗转而告知薛姨妈,由薛姨妈提亲,贾母自然同意,王夫人也没什么意见,王熙凤非常支持,于是宝黛的婚姻,几成定局。然而,袭人花言巧语打动了王夫人,王夫人去请示元春,元春下旨让宝钗与宝玉成婚。而这消息被黛玉无意中听到,悲怆欲绝,终于在宝玉回来的前夕泪尽而逝。

这些在前八十回之中都能找到证据。

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一回中,黛玉与王熙凤互相打趣,王熙凤道:“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此处可以说是王熙凤支持宝黛婚姻最主要的一个证据。

薛姨妈提亲,在前八十回中也能找到对应点。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中薛姨妈说道:“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此处应可作为薛姨妈提亲的伏笔。

庚辰本第二十九回回前总批有“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此批提及贾母所说的话当是:“上回有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梁归智认为“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却没有了“根基富贵”的,是黛玉而不是宝钗。[6]

王夫人之所以能被袭人打动,在前八十回中是通过晴雯身上透漏出来的。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中,王夫人问熙凤:“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从这句话的语气来说,王夫人对林黛玉还是有一些不满情绪的。如果说贾母赞成,依照王夫人在前八十回中的性情,自然也是无话可说。但在袭人的话语之下,自然也会多生出一些事端来。

红学研究中有“袭为钗影”之说,袭人还是倾向于宝钗的。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中,史湘云拿着仕途经济之类的话规劝宝玉,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这话里很自然地流露出褒钗贬黛的意思。

元春对宝钗是高看一眼的,在赠送的礼品中,只有宝钗的和宝玉的一样,而黛玉的则要比这两人少一些,这也是元妃赐婚的根据。

关于黛死钗嫁,在《红楼梦十二支》曲里面已经有了暗示,在第二支《终身误》中唱道:“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三支《枉凝眉》中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始终虚化?”从这两支曲中,宝黛爱情的结局已经昭然若揭。黛玉本为还泪而来,泪尽而去。而其中的“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一句,也是“钗嫁”的伏笔。

2、探春远嫁

探春远嫁这一出戏,在后七集中占有很大份额,也可以说是三位编剧的得意之笔。在连续剧播出之后,后七集中的情节,也只有“探春远嫁”获得了好评。

连续剧中,先设置了南安郡王出征,而后兵败被俘,需要让南安太妃的妹妹和番,才将南安郡王放回。可太妃只有这一个妹妹,因此将探春认为义女,让探春嫁给番王,以换回南安郡王。探春出于家族大局的考虑,不得已答应了下来。宝玉送婚。此也为黛玉死时,宝玉未回埋下伏笔。

探春远嫁,在小说中也有几处伏笔。在第五回中,探春的判词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判词旁的画为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涕泣之状。《红楼梦十二支》中,关于探春的是:“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第六十三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一回中,大家为宝玉庆祝生日,席中行酒令时,有这样一段:“探春笑道:'我还不知得个什么呢。’伸手掣了一根出来,自己一瞧,便掷在地下,红了脸,笑道:'这东西不好,不该行这令。这原是外头男人们行的令,许多混话在上头。’众人不解,袭人等忙拾了起来,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说是什么呢.这签原是闺阁中取戏的,除了这两三根有这话的,并无杂话,这有何妨.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此则是探春为王妃之兆。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中,探春所作灯谜为风筝,谜面为: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点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第七十回中有探春放风中一段:“探春正要剪自己的凤凰,见天上也有一个凤凰,因道:“这也不知是谁家的。”众人皆笑说:“且别剪你的,看他倒象要来绞的样儿。”说着,只见那凤凰渐逼近来,遂与这凤凰绞在一处.众人方要往下收线,那一家也要收线,正不开交,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众人笑道:“这一个也来绞了。且别收,让他三个绞在一处倒有趣呢。”说着,那喜字果然与这两个凤凰绞在一处。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都去了。”这一段在探佚学研究中,也常被用作预示探春远嫁之兆。

3、 王熙凤、巧姐的结局

在后七集中,有关王熙凤的情节主要是在第三十四集“强英雄凤姐知命”中,在这一集中,围绕着尤二姐之死,将一桩桩事情翻出,凤姐已经难以周全解释,晕倒在地。在后两集中,因为巧姐被卖到瓜洲渡口的青楼之中,凤姐追悔莫及,一病而死。

第五回中,王熙凤的判词为: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图画为一片冰山,上边有一只雌凤。冰山有不持久的寓意,应该是预示贾府的败亡,此处无需多说。学界对于这个判词的争论主要集中于“一从二令三人木”这一句。在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的注释中,选用的是“或谓指贾琏对王熙凤态度变化的三个阶段:始则听从,续则使令,最后休弃”,另有“冷来”一说。但无论何种说法,都预示着王熙凤的悲惨命运。

王熙凤最终应有“狱神庙”一节的文字。第四十二回中,刘老老为巧姐起名,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靖本有批语:“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

三位编剧改编王熙凤的结局这一段,应该是受到了这条脂批的影响。剧中,王熙凤被拘于狱神庙中,刘老老探监,并答应至瓜洲渡口寻找巧姐,也正是依循了这条脂批所提供的线索。而巧姐的判词正与此相合,“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判词前两句,是剧中巧姐被舅舅卖到青楼的依据,而后两句则是刘老老千里奔波,赎回巧姐的依据。

凤姐的其他情节,如与贾琏的失和等等,在前八十回中已有伏笔。尤二姐死后,贾琏曾说要为其报仇,此为其一。在孙逊的《红楼梦脂评初探》中写道:“后三十回的'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则当是和上述情形适成对照的另外一种情况。估计此回所写的事情的导火线,就是第二十一回被贾琏抢回的青丝。因第二十一回写至贾琏从平儿手里抢过头发时,庚辰、戚序均有双行夹批云:'妙。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两本文字互有出入,此据戚本)可见,后文将要写到这绺头发的'遗失’。既遗失,则肯定要为凤姐发现。但此时琏、凤之间的关系,已远非前文所写贾琏惧凤姐的关系……但贾琏却反目成仇,借此和她闹翻,而且一闹到底,直至将其休弃。”[7]剧中情节与孙逊据脂批的推论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王熙凤“拾玉”一节,则不知是从何而来。梁归智在《被迷失的世界》中所推论的情节与连续剧中故事基本一致,也有“拾玉”这一情节,但在推论的过程中,却没有说明这个情节自何而来,且梁归智这本书是在连续剧播出之后才出版,难以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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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关小红的情节

剧中,王熙凤派小红陪同巧姐至舅舅家,谁知不久贾府即遭抄家,巧姐被舅舅卖到瓜洲渡口的青楼之中,小红落入人牙子之手。幸而贾芸委托倪二多方寻找,倪二又巧遇小红,将她赎下,小红至狱神庙中侍奉凤姐。

小红是原作中写丢了的人物,关于小红的情节依据,主要是从脂批中来。

第二十六回中庚辰本、甲戌本有一段批语:“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甲戌本无“叹叹”以后文字。第二十七回中写小红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甲戌本有旁批:“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同回中,庚辰本有一段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同处还有一批:“此系未见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5、后七集中对程高本情节的使用

在后七集电视剧中,仍然沿用了程高本中的故事情节。高鹗或者他人在续写《红楼梦》的过程中,也应该是熟读了前八十回,按照前八十回中的伏笔来进行创作。想来这当是三位编剧沿用程高本中情节的主要原因。沿用主要有以下几处:

(1)赏花妖一段故事,在程本中处于第九十四回,所述故事与剧中基本一致。人物、情节、对话等大都来自于程本。

(2)程本中有失玉一事,与剧本中有不同之处。剧本中在三十一集“家宅乱误窃通灵”一集末尾,又被凤姐找回。度其可能,当是被丫鬟偷走,以后又惧祸丢掉。程本中则有一定的玄幻意味,通灵宝玉知祸之将至,因而遁走。在程本中,失玉本为宝玉疯癫的前提,然后展开掉包计的情节。但在此剧中,宝玉也未疯癫,王熙凤也未献掉包计。从整体的故事情节中,实不知为何写失玉一节,似与全局并无大关联。

(3)“感秋深抚琴悲往事”是程本中第八十七回的内容,在剧本中将之简化,成了黛玉应宝玉要求而弹琴。

(4)程本中,薛蟠是打死了一个当槽儿,因而入狱,被判流刑。在剧中与此不同,打死的则是一个公子,被判斩立决。在这一情节中,弥补了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的一个漏洞,即薛宝钗的待选问题。通过薛蟠的案子,户部撤回了薛家的官商资格,因而宝钗也失去了待选的资格,这也为袭人说服王夫人提供了理由。

(5)“焚稿”这一情节是程本中最具艺术感染力的部分之一。剧中沿用了这一情节。然而,程本中黛玉疑宝玉负心,因而焚稿,此剧中并未设置此情节,因此“焚稿”也让人有些莫名其妙,同时也失去了小说中所赋予的悲剧力量。

(6)迎春惜春的结局,剧本与程本一致,没有什么改动。都是迎春被孙绍祖折磨死,惜春出家。高鹗或者他人在写这两个人物结局时,应该是按照前八十回的伏脉来写的。

五、 引发的讨论

《红楼梦》电视连续剧在八七年播出之后,引发了一系列热烈的讨论。这些讨论主要围绕着对原著的态度、版本选择、后四十回的改写以及秦可卿部分的改写这几主题展开的。

对原著的态度,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应该“尊重原著”,夏衍早在1958年的《杂谈改编》一文中就提到:改编对容许增删的程度应该按原作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加入改编的原著是经典著作,那么改编者无论如何总得力求忠实于原著,即使是细节的增删、改动,也不该越出以致损伤原作的主题思想和他们的独特风格。[8]这段话虽然并非针对《红楼梦》而发,但在以后的名著改编中,大多还是依循了这个原则。

在这个大前提下,如何忠实于原著,又成了一个新的话题。《红楼梦》凡百十万言,构架精细而又庞大,内涵深远,有“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之称。那么怎样做才是忠实于原著呢?沈天佑在《从连续剧<红楼梦>所想到的》一文中这样写道:“重点应该放在正确地把握原作的主题思想和艺术风格,以及人物的主要特征上,而又在于对小说的每个具体描写和每一情节内容都要求在电视剧里做到求全坐实。”并需要着重解决“一、要正确把握原作的主题思想和重要的矛盾冲突……二、在表现人物性格复杂性、多重性的同时,特别要突出人物的主要特征……三、要紧紧地把握原著所特有艺术风格”。[9]

无论如何,将连续剧直接按照小说《红楼梦》来拍摄,是不可能的。要将之改编成剧本,就必须要有一个再创作的过程。陈剑雨就坚持两条主张:“一是看改编是否传达了原著的精神,二看是不是转变为电影的思维方式,用视听语言来传达。”小说中,很多情节可以虚化,但作为影视来说,则必须落到实处。剧本在此时的作用,就是在小说与影视之间构架一条桥梁,将之联系起来。

八七版《红楼梦》的导演王扶林也曾一再声明:“我对电视剧《红楼梦》的艺术追求就是忠实于再现原著。” [10] “作为一个导演他总是想出新,想表现出独特的东西,表现出他独特的风格。但是《红楼梦》不行,《红楼梦》你只有老老实实的体现每个字。”[11]在此指导思想之下,三位编剧也在“忠于原著”这一要求下,按照“注释式”的改编方法,即根据“原著的涵义、形象、灵魂,根据那一历史的、具体的环境以及那种社会的和心理的制约条件,创作出一部完整的、可供拍摄的、相对原著来说是新的电视剧本来。”

作为一部中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将之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忠实于原著”本身是无需说明了的。但《红楼梦》又是一部极为特殊的小说。曹雪芹生前,这部小说并未结集出版,仅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如此流传自然是普及面有限,读者比较少,影响面也很小。1791年,程高本面世,当时的其他书商紧随其后,也纷纷将之出版,而后王希廉、姚燮、张新之、蝶乡仙史等人的批注本又陆续刊行,自此以后,《红楼梦》从传播这一角度来说,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同时《红楼梦》也因此而被广大读者所接受,登上名著之坛。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再拍摄《红楼梦》中还有一个版本选择的问题。这其实也是一个忠实于何种原著的问题。关于这方面的争论,反而是非常少的。随着脂本陆续被发现,也随着《红楼梦》新校本的出版发行,脂本这一体系迅速的被广大读者所接受。在八七版《红楼梦》拍摄过程中,并未有版本选择之争。这或许与周汝昌有关,周汝昌等人将高鹗的续书定性为“伪续”,高鹗对《红楼梦》的修改是为政治阴谋服务的,此种说法直到现在,还有着广泛的市场。同时,周汝昌又是知名红学家,并且也在八七版《红楼梦》的顾问委员会之中,因而他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从整体改编来看,将这次改编定性为“忠实于原著”,其实还是不太准确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将之说成“忠实于曹雪芹原意”,则更为合理一些。在1987年7月出版的《红楼梦》(电视文学剧本)的封面上,就有“根据曹雪芹原意新续”字样。在连续剧中,前二十九回是根据脂本改编,三十集以后的几集,则是按照脂评及探佚学的一些成果,加以创作而成。此种做法,在播出之后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周汝昌对87版电视剧本评价很高,他认为曹雪芹的真《红楼梦》己遭到“程高伪续书”的篡改,向来的剧本,都是沿袭了程高“伪续”的那些“场景”,而现在的这个电视剧本,却第一次敢于打破二百多年来程高所设置的坚固的枷锁,努力尝试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比较接近曹雪芹原著本旨的“后半部’的情节和收束。[12]

邓云乡总体上肯定87版电视剧对后四十回的改编,他认为后四十回不应该按高鹗续书改编,87版新编的部分还是比高鹗所写合理些。至于这样改可能会引起争论,那也是符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的。[13]

反对的声音也有着不少,如李希凡不赞同对后四十回重新编写,他认为87版对后四十回的改编是失败的,它背离了原著通过描写宝黛爱情悲剧所体现出来的悲剧精神和思想意义。[14]

胡文彬认为:“关于如何改编《红楼梦》的问题,现在一种意见是要忠于广大群众普遍读到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另一种意见主张改编时……八十回以后的情节应该据本文和脂评提供的线索,重新写出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情节和结局来。我个人倾向前一种意见,对于后一种意见我也不反对。”[15]

沈天佑在连续剧播出之后,曾有这样的一段反思:“这次连续剧的编导决定不采用高鹗的续书,而根据前八十回里的正文伏线和人物性格、情节的发展逻辑以及脂砚斋的提示,作出新的改编和处理,这确是一个大胆而果敢的举动。在我看来,不采纳高鹗续书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高鹗续书中确有不少明显违背曹雪芹原意的地方……改编电视剧如不采取高鹗续书而要另起炉灶,就得十分慎重。不仅要研究前八十回里正文的伏线和脂评的提示;而且更重要的是认真研究并把握好《红楼梦》的主题思想和作品中的重大矛盾冲突。现在看来。连续剧的后六集的改编是有得有失。”[16]

在2002年,重拍《红楼梦》的消息传出之后,在京的红学家曾有一次讨论,关于后四十回的如何选择,是这次讨论的重点。

蔡义江指出,不能用个别红学家的观点来代替曹作。张庆善认为应该用百二十回本。张书才同样认为应该用百二十回本,这样才是“尊重历史,尊重读者”。孙玉明认为,用探佚学的成果来拍摄《红楼梦》是不成功的,应该采用百二十回本。冯其庸也说,《续修四库全书》印的还是程甲本,这并不是根据红学家的意见,这是一种社会反映。要把研究和通行区分开来。[17]言外之意,也是赞同根据通行的百二十回本重拍。这些意见,都是经过反思之后的结果。

无论曹雪芹是否写完了《红楼梦》,我们目前所见到的也仅仅只有前八十回。正如沈治钧所说:“原因在于,尽管胡适、俞平伯等新红学家所开创的'探佚’研究确有其科学依据,但毕竟存在材料上的诸多限制。继之而起者的求索,既有可喜的进展,也有强行超越材料的限制而常常流于臆测的缺憾。”[18] 学者们在对《红楼梦》进行探佚的过程中,难免会加入主观臆测,并且,无论是何种结果,也是学者们对《红楼梦》的理解,这并不能代表曹雪芹的原意,准确说来,这应该只是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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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鹗的续书赋予贾家以复兴,这背离了曹雪芹“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预示。但是在《红楼梦》二百余年的流传过程中,普通读者早已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视为一个整体。正如冯其庸所说,研究应和通行区分开来。如八七版《红楼梦》抛弃后四十回,另起炉灶重新编写,无论拍的多么精彩,都已经不再是普通读者眼中的《红楼梦》了。

六、 小结

可以说,八七版《红楼梦》是第一次真正的将《红楼梦》完整的搬上银幕,如果说开创之功,当是在此。

在八七版中,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它的演员。因为都不是知名的演员,所以大家在观看电视剧时,很自然的就会将之当成林黛玉、贾宝玉等剧中的人物。这批演员在气质上都与《红楼梦》中人物相近,因而在表演中也能演出其中的韵味。

从学者的评价之中可以看到,“元妃省亲”与“探春远嫁”两段获得了广泛的好评。罗艺军认为“这两出戏恰恰是影视形象发挥了它的作用,银幕造型感强,造型性强,发挥了影视的特长。”[19] 这是在改编过程中,将小说语言成功转化为影视语言的表现。

后七集的改编,可以说是较为失败的地方,除了“探春远嫁”之外,其余更多的则流于交代人物的结局。同时,宝黛的爱情悲剧展现得没有力量,从逻辑上来讲也存在问题。虽然整体上呈现了曹雪芹“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意图,但在有些镜头的处理上还是有欠考虑。如王熙凤死后,被皂吏用席子卷走,在雪地上拖行一段,就有些过度了。

在人物的塑造上,王熙凤无疑是最为成功的一个。邓婕将王熙凤的聪明、能干、狠毒以及心灵口快等特征演绎得恰到好处,将王熙凤这一形象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银幕之上。

欧阳奋强是《红楼梦》影视剧作品中为数不多的男演员搬演贾宝玉,可以说是将宝玉演活了,这一形象无论从外形到内心活动,无论是宝玉的脂粉气、孩儿气,还是他的叛逆性格,都给人以真实的感觉,成为广大观众心目中认可的贾宝玉。另外平儿、晴雯等角色都塑造的很好。

然而在黛玉这一角色的塑造上并非很成功。黛玉本身的纯洁、率真、聪明、灵秀等没有表现出来,她的尖酸刻薄,她的小心眼则给人以最深刻的印象。

在小说当中,有着“补天神话”、“太虚幻境”等等一系列带有浓浓神话色彩的描写,这部分描写与大量的写实部分紧密融合在一起,这里寄托了作者的美学理想和深邃的人生思考。如果没有这些超现实的描写,观众就很难深入的理解《红楼梦》的思想艺术特色。可以说,《红楼梦》超现实部分的描写与现实部分的描写是相辅相成的。剧中将这些超现实的部分删削了大半,自然就会增加观众理解《红楼梦》的难度。同时也破坏了《红楼梦》虚实相生的艺术风格。


[1] 周雷、刘耕路、周岭,《红楼梦·根据曹雪芹原著改编》(电视文学),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年7月出版,第5页。

[2] 见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稀见资料汇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第202页

[3] 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169页。

[4] 宋广波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10月,第232页。

[5] 参见浦安迪(Andrew H.Plaks)《红楼梦批语偏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以下引用批语处,如未特别标示,均引自此版本,不另注出。

[6] 梁归智《被迷失的世界》,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11月出版,第64页。

[7]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1月出版,第189—190页。

[8] 夏衍《杂谈改编》,《电影艺术》。1958年第1期,第11—14页。

[9] 沈天佑《从连续剧<红楼梦>所想到的》,《中国电视》1987年第6期,第118页—122页。

[10] 胡开敏《<红楼梦>电视连续剧评论综述》,《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4辑,第221页—231页。

[11] 陈艳涛《王扶林:尊重原著,谨慎发挥》,《新世纪周刊》,2008年第20期,第113—115页。

[12] 周雷、刘耕路、周岭《红楼梦》(电视文学),周汝昌《序》,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年7月出版,第3页。

[13] 邓云乡 《红楼梦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82—290页。

[14] 李希凡《宝黛爱情悲剧与黛玉之死—看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所想到的》,《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4期,第161—179页。

[15] 胡文彬《平心论红楼》,《文艺理论与批评》,1987年第6期,第109页。

[16] 沈天佑《从连续剧<红楼梦>所想到的》,《中国电视》1987年第6期,第118页—122页。

[17] 长风《重拍电视剧<红楼梦>的讨论》,《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3期,第303—310页。

[18] 沈治钧《不泼冷水,不灌烧酒——平心关注<红楼梦>重上荧屏》,《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期,第1——22页。

[19] 《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学术讨论会纪要》,《中国电视》1987年第5期,第129—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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