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甲骨文字形像一个人骑坐在马背上,手执马缰,是“騎”的本字。金文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马背和马缰写成“可”。当“奇”的“骑马”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马”另造“騎”代替,造字本义:动词,坐马而行。隶书将篆文字形中“马”的四足写成“四点底”。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骑”,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馬”简化成“马”。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 騎,跨馬也。从馬,奇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 骑,跨马而行。字形采用“马”作边旁,采用“奇”作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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