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保工作是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展示学校文明的窗口。为明确保安人员工作职责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校门的第一道屏障,特制定本制度。 保安工作总体指导原则:以诚相待,以礼相待,按程序执行工作要求,不越规、不越权。 一、外来人员查验放行制度 1 、非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2、经确认来访者到校事由后,若是找校级领导的,需电话联系办公室(2136597),由办公室请示相关领导决定是否准入之后,再进行登记放行。如上级部门到校检查工作的,也需直接电话联系办公室(2166597),由办公室请示领导之后再联系相关科室配合检查。若外来领导需车辆入校的,由保安人员明确告知其车辆停放位置,严谨车辆乱停放。 3、若找教职员工个人的,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保安人员说明到校事由,并电话联系相关人员,经保安人员电话确认之后按程序予以登记之后方可放行。 二、教职工外出入校规定 1、教职工工作期间外出,必须出具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具的的教职工请假条,保安查验之后做好登记方可放行。 2、工作日期间,正式上课,大门关闭之后再进校门的教职工要进行登记之后方可放行。 三、学生外出规定 1、外出学生必须有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开具的假条,保安人员见条方可放行。 2、晚自习后,走读学生回家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3、工作日期间,大门未开放之前,除非学生持有政教处开具的进门条,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四、学校对保安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安排 1、学校安保人员实行三班轮换制: 一班: 6:40—14:40 二班:14:40—22:40 三班:22:40— 6:40 2、正常工作日期间,岗位设置要求: 一班3人,二班3人、三班1人 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末,岗位设置要求: 一班2人,二班2人、三班2人 五、保安公司对保安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1、负责校门及周边安全维护工作,盘问、驱离校门及周边可疑人员。 2、发现校门及周边有不明原因聚集人群,主动上前询问,了解情况,尽量劝离,否则及时与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3、对非本校师生进入学校人员进行身份确任和登记。 4、妥善接待学校外来人员,核实情况登记后(核对身份,征询班主任等)可允其入校;对来校找学校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办事的人员,先通知学校相关部门或教职工本人,经允许后方可允其入校。 5、对入校人员私自携带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予以收缴。 6、本校学生非放学时段,所有学生凭班主任批准请假条出校门,每天下午放学后,禁止进入校园。对非放学时段出校门的学生,一律予以登记。 7、校园保安在值守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安全保卫部门通报,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 8、如果学校发生遭受外来侵犯的突发事件,保安人员要沉着应对、果断处置,迅速制服凶犯,尽力保持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9、当学校发生灾害事故时,要率先直到灾害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救护人员,排除险情,抢救财物,尽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