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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陈世美'? 前妻去世两月,新欢怀孕上位,赶失独岳父母出门不惜报警.....

 新用户60292976 2022-03-15

最近不少网友跟小编爆了个大料。相信住在湾区的各位小伙伴,在论坛,朋友圈和各种生活群都看到这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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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硅谷生活不易,可以说,高房价和某些科技公司的劳动强度,确确实实可能会增加很多压力。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的事情时有发生。意外和明天,真的说不准谁先来.....

不少硅谷妈妈都开始担心:我辛辛苦苦工作带娃找deal,不小心'挂了“,老公找了新欢,后妈花我的钱打我的娃,父母老年失独,怎么办?

可以想象的是两位老人沉浸在老年失独的悲伤情绪下无法复原,在海外语言不通、行动不便,连想为孩子做一点基础的事情可能都做不了,但另一面,却不得不面对现实,考虑之后生活的何去何从,从准备回国开始就是一道道难题。


到底在这事上面有没有合理科学的预防机制?我能给孩子和父母留下什么?我们来看看美国富人怎么做?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比尔盖茨发布和妻子梅琳达·盖茨宣布结束27年的婚姻关系。

在得知自己婚姻中还曾经出现过第三个人时,梅琳达也曾经接近崩溃。 两人因为财产分配,也做了很多调整。 看到此,你就会发现,婚变/继承风险防范确实需要留意信托基金,且在危机时刻,作用凸显。今天我们就来科普一下普通人可能能做些什么.....

这部分我们也看到了网友的建言献策。以下是关于立遗嘱和如何设立信托基金的干货:

关于遗嘱,信息分享来源:

在美国,遗嘱(Will)的确立十分重要。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在美国,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他的个人财产将归于国家,由法院根据所在州的无遗嘱继承法进行分配。极端的情况如果父母双方都发生意外,除了财产,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人,未成年的孩子可能会被送到foster care system(寄养中心)。如海外华人在美国假设在没有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国内的亲人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会困难重重。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湾区提供免费法律支持的平台:

Bay Area Legal Aid - Legal Advice Line

(800) 551 5554

www.baylegal.org

Provides free legal advice and representation to low-income tenants with housing issues.
为60岁以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Senior Adults Legal Assistance (SALA)
Central County Office
(408)295-5991
www.sala.org
Provides a range of legal services to persons of age 60 or older of Santa Clara County.
亚裔法律联盟:
AsianLaw Alliance
(408) 287-9710
www.asianlawalliance.org
Provides legal advice and services in housing and other resources.


关于信托,以下信息为节选,来自网友:

绿水长流

常年居住于加州硅谷

毕业于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

加州全职房产经纪,加州房产律师

Living trust是estate plan里最复杂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文件,作用是明确设立人在死后或失去行为能力后财产的分配。

Living trust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Trustee”。Trustee是做什么的呢,是控制管理living trust财产的人。

如果设立人,一方去世后的trustee设成配偶,能防后妈吗?

理论上,trust中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去世方的estate,一部分是配偶的财产。如果estate的trustee是配偶,那配偶就对该部分财产有直接控制权,也就是说,怎么花没人管。

不过!

譬如说配偶后来组成新家庭,后妈说要买房,你不是有一大笔钱嘛,拿出来花,至少配偶还能拿出这么一份法律文件告诉后妈,说这是我前妻的钱,是给我孩子的,我不能动,动了是违反合同违法法律的。

如果什么都拿不出来,后妈再采取各种怀柔威逼政策,难保男方不沦陷,自己娃的钱不被乱花。

想要让本来属于孩子的东西,安全的稳稳的给还,简单说,就要把这部分财产剥离开来,只能给孩子用,老公不能用。要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几点:

  1.  财产必须放在一个separate的账号、基金或trust里。

    如果要说简单粗暴切实有效的“防后妈”方法,比较popular的,是irrevocable trust。华人设立irrevocable trust的不多,但是在老美那儿还比较common。比较容易理解的理由是,irrevocable trust设立后,设立人就对在irrevoable trust内的财产失去了实际控制权。这个当然是个很大的minus,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plus,因为没有其他第三方,包括后妈,包括可能的债务人,可以touch这部分财产。

  2. 必须有有效的监管保证这部分财产只能给孩子使用,譬如只能给孩子上大学用,或者只能在孩子年满18岁以后由孩子直接取出。所以就算后妈闹着要买房,老公也取不出这部分钱来。

  3. 这种功能的文件和account/fund/trust,不一定需要living trust才能做到,而且钱放多少、怎么放,如何设置一个完整的mechanism,既严谨又能够有灵活性,也是需要律师和financial advisor共同针对家庭的经济和具体情况订制。譬如如果规定这部分财产只能给孩子上大学用,那孩子生病需要花钱的时候就拿不出钱来,也会是个问题。

总结

1.Living trust是有用的,应该做,但是主要作用不在防后妈上;如果想花1、2000块钱做一个防后妈版,还不involve除老公以外的人/机构,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这么告诉你,那就是骗子,或者技艺不精。

2.话又说回来,如果其他人懂的没我们多,那我们在各种规划上,也明显能够占优势。

3.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愉快健康成长”,事实是,没有钱,没有监督机制,孩子不可能“健康愉快成长”。

4.活在当下,好好过好自己现有的生活。不要考验人性。只要诱惑和数量足够,任何人的人性都经不起考验。


在此,

我们也希望社群里的那位

逝者父母能早日得到帮助,

平安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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