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律师、公证机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农村“两户”(专业户、万元户)发展商品生产,热忱为“两户”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中央(84)一号文件下达后,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各种“联营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为了帮助农村“两户”发展商品生产,保护“两户”的合法权益,十六个县(市)法律顾问处、公证处采取了五条措施来为“两户”服务,为“两户”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帮助: (一)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印发资科、召开“两户”座谈会等等,积极宣传中央(84)一号文件和有关“两户”的政策规定,把法律送到“两户”手中。 (二)定期到区乡和场镇设立法律咨询站,接待“两户”来访,为“两户””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三)为“两户”担任常年去律顾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流通、交换过程中碰到的有关法律事务问题。 (四)优先为“两户”解决经济纠纷,为他们代书、写状子,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优先为“两户”办理各种经济合同公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两户”的生产经营。 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州律师、公证机关刊出“两户”法制宣传专栏4期,印发法制宣传资料2120份,下乡或上门为“两户”宣传138次,设立法律咨询站18个,提供各种法律帮助262件,担任“两户”常年法律顾问6户,办理各种经济法律事务44件,为“两户”办理公证1243件,共避免经济损失8万元。 注:“两户”是指当时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的专业户和万元户。 (作者:陈代清。1984年8月12日写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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