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所产生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点燃所处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据此确定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1、l类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50℃,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 -450℃,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煤尘时(例如防粉尘外壳内部)。 2、ll类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可燃性气体按点燃温度分为T1~T6,一共六组。防爆电气设备按照它们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也分为六组T1~T6。 表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与设备温度组别之间的关系 3、Ⅲ类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Ⅲ类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由相关粉尘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安全裕度确定设备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规范规定用粉尘覆盖层厚度为5mm时测得的最低点燃温度减去75k的那个温度表示。当有可能形成超过5mm的粉尘时,最高允许的表面温度应降低。 存在粉尘云情况下的极限温度: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相关粉尘/空气混合物的最低点燃温度的2/3。 对粉尘云和厚度不大于5mm的粉尘层,防爆型式选tD时,采用A型外壳;对其他所有防爆型式和厚度为12.5mm的tD防爆型式,采用B型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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