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益美布号商标案

 苏迷 2022-03-16
《姑苏晚报》2022年03月07日 B04版

  陈益

  清代康熙年间,徽商汪文琛父子在苏州阊门外山塘街开设了一家“汪益美布号”,年销售棉布百万疋,生意一直做到国外,使苏布享誉五湖四海。经商成功后,修文庙,设义庄,藏古籍,人称“贾而好儒”。但汪氏也曾因商标纠纷深感苦恼。

  清人许仲元在《三异笔谈》中记载的一个故事说,新安汪氏,设益美字号于吴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们动脑筋将苏州城里的裁缝全都请来,许诺若给顾客做衣服用益美商号的布料,只要把“机头”(商标)拿来,一个机头可兑换二分银子。于是全城裁缝纷纷将益美布料奉为名牌,向顾客推荐,益美布料从此成为苏州市场的畅销品。

  汪益美布号的“机头”牌记,具有商标的功能。身为棉布商人的徽商汪氏,十分重视商标在市场行销中的独特作用,也很讲求信誉,对尊重商标的裁缝给予奖励,由此提高了产品的市场覆盖率。

  然而,因为小小商标对商人的市场行销产生重要作用,很快就发生了冒用“机头”牌记的事件,造成不少经商冲突,甚至引发了讼案。商人如何保护商标即知识产权,维护自己正当的经营权益?他们不能不将这一课题摆上议事日程。

  苏州碑刻博物馆的碑记资料,可以提供清晰的佐证。清顺治十六年(1659)《苏松两府为禁布牙假冒字号告示碑》记载的一个冒用机头牌号的事件表明,当时的苏州奸牙(即中间商)沈青臣,假冒松江府“三阳号记”的商标,偷偷销售自己的产品。受害商人发现以后,立即向松江府官员提交诉状,松江府则将案件发文移交给苏州府:“仰苏州府立提,限三日内连人解报”。由此不难看出,松江府官员对布商之间的经商冲突十分重视。

  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的逐渐萌芽,苏州府、松江府经济日益繁荣,成为中国重要的棉布丝绸产地,享有“日出万绸,衣被天下”之美誉。但是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不少商人无视知识产权,假冒、侵害商标的案件在各地不断涌现。为维持良好的商业秩序,保障赋税收入,官府不能坐视不管,任其猖獗。

  乾隆元年(1736)的一则史料显示,当时的松江府官员针对棉布销售中存在的商标侵权问题作出干预,严肃地指出:“苏松等郡布业甚伙,但货有精粗长短之不齐,惟各立字号以分别。故从前盛行之字号,可以租顶售(卖)……乃有射利之徒,并不自立字号………或以字音相同,或以音同字异,窃冒垄断,以伪乱真,起衅生非,病累商民”。由此看来,“金庸”与“全庸”、“滴滴”与“嘀嘀”、“陶氏老干妈”与“刘氏老干妈” 之类的商标纠纷,早在二百多年前就有了先例。乾隆年间商人所掌握的混淆字号、商标的技巧,比起今天的商人,丝毫也不差。

  当时,为了保障被仿冒牌号布商的权益,政府专门拟定公文,并镌刻成碑,公之于众:“苏松两府字号布记,不许假冒雷同,着有成案。今……苏郡又有布商窃冒字号招牌……檄行苏松两府查禁,并勒石永遵。”苏州、松江等地官府在维护商人的商标权益方面,无疑是比较重视和努力的。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现,商标(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不可轻视的社会问题。时至今日,更应该为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们所关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