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质押贷借款合同
2022-03-17 | 阅:  转:  |  分享 
  


借贷客户信息登记表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个人资料 姓名(中文) 户籍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异 学历 □硕士及以上□本科□大专□高中或以下 身份证号 □□□□□□□□□□□□□□□□□□ 移动电话 户籍地址 中国省市 固定电话 现住地址 中国省市 QQ/MSN 房产类别 □商业按揭□公积金按揭□无按揭□自建房□租用□其他 电子邮箱 车辆信息 品牌车型 车色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车牌号 购买价格 抵押登记次数 车架号 车辆按揭记录 □有□无 发动机号 车辆事故记录 □有□无 职业信息 职位 单位性质 □机关事业□国企□外企□民企□个体□社会团体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起始服务时间 年月起 收入情况 月工资:元;其他收入:元;每月总收入:元 是否购买社保 □有,社保电脑号为:□无 辅助联系人 联系人 姓名 关系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第一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第三联系人 家人是否知晓此次借款:□是□否 备注: 申请人特别声明 本人承诺:本申请表内所载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本人授权(以下简称“贵公司”)向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数据库或其他任何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或担保公司)了解和查询本人财产、个人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同意贵公司:1、收集本人的有关资料以做本次融资服务的贷款申请支用;2、有权处理及应用本人一些相关个人资料(人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或担保机构);3、有权批准或拒绝本人的融资服务申请而无需提供任何解释,同时也无须退还本人所提交的相关文件。本人同意提供给贵公司的信息,及本人享受贵公司融资服务后所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可用于贵公司及因融资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本人所提供的服务及推荐的产品(法律禁止的除外),贵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自本单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 申请人签署 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信息表并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已阅读并完全同意遵守及履行本信息表所载之所有声明及条款,并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及声明,特此确认。

借款申请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交接清单



合同编号: 时间:年月日 项目类型: □车贷□房贷 车贷资料 房贷资料 数量 备注 1、机动车登记证书:□有(□原件□复印件)□无 1、房屋所有权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2、机动车行驶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房屋共有权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机动车钥匙:

□有(□原件□复印件)□无 国有土地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4、机动车保险凭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契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5、机动车完税证明:

□有(□原件□复印件)□无 他项权证:

□有(□原件□复印件)□无 6、机动车发票:

□有(□原件□复印件)□无 购房发票:

□有(□原件□复印件)□无 7、其他: 7、其他: 状态 所有物(资)料完好无损 接收人

(签字) 备注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 乙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生活需要以自有车辆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并以汽车质押担保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利息率为%。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避免合同截止日在节假日),出借人实际放款日与上述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借款期限进行相应顺延。

4、借款按下列第项约定的方式支付:

(1)转帐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给付款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账号:。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转账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2)现金方式: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第二条借款本息的支付及偿还

1、利息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借款之日支付首期利息,首期利息自甲方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至下月20日。之后利息的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天计算,按月支付,甲方在每月20日16:00前向乙方支付当月21日至下一个月20日的利息,同时甲方合同到期日在该月20号后的10天内(含10天),那么这期间的利息在合同到期日的上个月20号一并支付。若甲方未按约支付足额利息,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执行。

2、本金的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合同到期日16:00前一次性偿还本金。

3、甲方提前还款的,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将借款本金、利息全额一次性归还至乙方指定账户,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经济补偿,但若还款日离合同到期日不足一个月,则额外支付的利息计算至借款到期日。

4、甲方应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利息和本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账号:)。

第三条违约

1、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到期不能全额还本付息的;

(2)甲方提供的债权担保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甲方未能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甲方违反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承诺或保证的;

(4)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已经或足以影响其履行还款义务的;

(5)可能导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2、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提前偿还本合同约定借款本金及利息;

(2)自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提前还款要求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之日起,乙方有权直接没收保证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4)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提前还款要求全额赔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超过5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偿还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日支付逾期利息;

(5)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提前还款要求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超过5日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自行处分质押物,并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委托书》为准。

(6)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提前还款要求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超过15日的,乙方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任意第三方,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能如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若甲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按约还本付息后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转让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或其他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乙方的该转让行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2、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对外签订《债权受益权委托转让协议》;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将质押物及相应债权文件移交该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二部分质押事项

第六条质押车辆的基本情况

1、机动车品牌型号: 2、机动车所有权人:

3、机动车发动机号: 4、机动车车牌号:

5、车辆识别号(车架号):

第七条质押车辆的保管

1、质押期间质押车辆由乙方自己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封存保管,乙方负责质押车辆的安全并不得使用、出租或转让。

2、甲方同意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车辆的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保管。

3、在质押期间,如因质押车辆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坏或灭失,乙方或其委托保管的第三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发生上述事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还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若甲方已对质押车辆进行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有权就理赔的保险金额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质押期间甲方须支付乙方车辆保管费元/月,直至甲方完全清偿乙方债务为止。

5、若质押车辆办理了以出借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手续,但因甲方原因或乙方有正当理由导致其无法在时限内办理的除外。

第八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本合同质押车辆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有关质押物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驶

1、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行驶质押权,甲方需无条件配合。

2、乙方行使质押权将质押车辆出售或拍卖后,有权就所得价款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乙方获得清偿后,应将剩余部分价款退还甲方,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就未清偿部分向甲方追偿。

3、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行使质押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合同约定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等: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2)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甲方被宣告失踪,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5)甲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通知乙方的;

(6)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

第三部分其它规定

第十条费用的承担

1、因办理本合同相关事项而产生的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登记费、律师费、保管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有关质押物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可能由乙方支出或垫付的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都是真实、准备、完整和有效的。

3、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质押车辆系合法所有、权属明确,非盗抢、租赁、走私、套牌或诈骗等所得的不合法车辆,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独对质押车辆做出任何处分。

6、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质押车辆权属发生争议;

(2)甲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实现质押权和债权的情况。

第十二条生效与变更

1、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做出,该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接收通知、传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错误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受送达一方拒绝签收,导致合同对方或有关司法机关以邮寄方式向其发出的相关文件被退回的,则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甲乙双方提供电子邮箱的,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收据



币种:人民币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借款人地址 中国省市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大写) (小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款项出借时间 款项收到时间 经办人:审核:













借款收据



币种:人民币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借款人地址 中国省市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大写) (小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款项出借时间 款项收到时间 经办人:审核:









借款结清证明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为,于年月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借款合同编号为。

借款人已于年月日与出借人结清借款利息,担保物已交付借款人,借款合同终止。





出借人:

借款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续期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 乙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以下统称“原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延长原借款合同期限达成合意,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依原借款合同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借款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已依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双方债权债务明确无异议。

甲方已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偿还原借款合同本金的%,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借款本金变更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三、依本协议变更后的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延展至年月日。

四、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归还全部本息。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延长期限内,原借款合同约定之担保物权继续有效,除本协议予以变更的事项外,甲方应按原借款合同之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六、本协议作为原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借款合同内容效力及于本协议。原借款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二手车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车辆出卖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 初次注册日期: 年月日 车牌号: 车架号: 车检有效期至: 年月日 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其它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付款按下列第项支付:

①待交易车辆转移手续办好,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一次性付款全部车辆的价款;

②年月日预付车款的%,计人民币元作为定金,等交易车辆转移手续办好,且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交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

3、甲方应提供车辆的法定证明凭证,以便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并于乙方付清全部车款后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为,于年月日向乙方移交已办妥转移手续,其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其他证件

4、交易车辆转移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办理;□代理人代办,费用由承担。

5、双方共同委托开具交易发票,并由承担交易服务费、鉴定评估、证照费。

6、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开名:;开户银行:;账号: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转移手续。

2、甲方对车辆的瑕疵要如实告知乙方,提供真实情况,甲方保证身份证及车辆的证件合法有效,不得隐瞒和欺骗乙方。

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车款和其他的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转移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转移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

5、交易车辆转移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保险过户手续,逾期不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确凿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定金双倍返还;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返还已付车款及其他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和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接受车辆和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支付违约金。

5、甲方用隐瞒和欺骗行为办理转移,被查实的,甲方应当返还购车款及费用,补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代理人用车主提供的虚假资料或利用欺骗手段取得转移登记的,查实后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二手车买卖委托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编号为《二手车买卖合同》,达成二手车买卖委托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型: 车牌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初次登记时间: 二、授权委托

甲方(委托人)拟转让其名下的上述质押车辆一部,现委托乙方(受委托人)全权处理该车转让(买卖)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如下:

1、代为与他人(包含公司、企业等单位)签订汽车转让(买卖)合同或者协议;

2、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捺印;

3、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4、代为签署或者签收与汽车转让(买卖)有关的文书;

5、代为办理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让完成之日止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债权转让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出让人): 证件号码: 乙方(债权受让人): 证件号码:: 丙方(债权人): 证件号码:

鉴于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及之后签订的所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甲方对丙方享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及相应的车辆质押权;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债权转上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债权本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和利息以及对车牌号为的车辆质押权。

二、债权转让方式

1、甲方对丙方享有的前述债权及车辆质押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本次债权转让之对价。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账号:。

3、乙方有权在支付对价后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债权文件的保管方向其交付所有债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及质押车辆。

三、承诺与保证

1、甲方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有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3、丙方应当向乙方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义务。

四、债权转让通知

丙方已知晓甲方向乙方转让债权,并将依借款合同向乙方履行相应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生效。

4、本协议共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债权转让及质押车辆(债权附属物)交接免责协议

合同编号:



自年月日点分起,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的车辆由移交人交予接收人身份证号:()使用。

接收人驾驶证档案号:,移交人和接收人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特签订以下协议:

1、自年月日时起,上述车辆的所有罚款、罚分、事故和由接收人负责。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所有罚款、罚分、事故与原车辆登记的车主和移交人无任何关联。

2、车辆在交付前使用公里数为公里。

3、交付车辆以实际查看为准,车钥匙把、行驶证、购置证、保险单。

4、本车辆在交付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质押车辆灭失、被盗抢、交通事故、以及国家关于机动车管理的政策和机动车的状态改变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以上全部风险责任在车辆交付后由接收人全部承担。





移交人:接收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委托书

合同编号: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1



2







献花(0)
+1
(本文系zhengtu342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