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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卖官最为兴盛的清朝, 仅康熙朝三年就卖出500个知县

 史家之韵 2022-03-18

在我国古代,自从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建立起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后,选拔人才,任命官员有各种不同的制度。而卖官,也是伴随着封建王朝的始终。

卖官制度据史料记载,可以确定起始于秦汉。秦始皇时期,因为蝗灾而缺粮,规定纳粟千石就可以拜爵一级。

汉文帝时又采纳晁错的建议,也准许可以通过给朝廷纳粟后授官或拜爵,当时称之为“纳粟”。我国古代的卖官制度自此开始,以后历朝历代都不同程度地有卖官现象,东汉中后期卖官现象也比较严重。

但是,总体而言,清朝之前的朝廷卖官,一般都是因筹响、赈灾、守边或者兴办国家大型工程等事情才有的权益之计,并不严重,官员的任命基本还是靠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及以后的科举制来选拔官员。

到清朝时期,卖官现象达到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程度,不仅卖官的范围大大扩大了,而且开始制度化,把卖官的制度称之为“捐纳”。

清朝的卖官现在准确的来说开始于康熙时期,当时因为削藩而引起的用兵,国家财政吃紧,所谓,为了筹集军饷,朝廷正式颁布了“捐纳”制度,据统计,三年的时间,就卖出了五百个知县。

清朝的捐纳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救荒、河工、军需等事情开捐纳官,等事情结束后,即结束;另一类则是常行事例,平民可以捐贡生、监生,官员则可通过捐钱升职。其中,常行事例始于乾隆,这是卖官制度首次制度化。

到清朝嘉庆年间,捐纳现象开始泛滥,不仅文职,武职也可以捐纳。尤其是到了晚晴,由于对内镇压太平天国和对外的几场战争导致军费开支激增,加上失败后还要对列强赔款,因此,捐纳的收入更成为了朝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基本占据了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10%以上,甚至最高达到过48%。

捐纳制度一方面使得大量贪财无能的人步入官僚阶层,进一步导致吏治腐败;另一方面又因为破坏了科举制度,打破了社会公平,导致天下士子无心读书,国家更人才,最终,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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