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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法律小贴士(刑事法律篇)

 行者无疆8c3m05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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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深入了解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有效避免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对防疫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整理总结并作出解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刑事法律篇
Q:
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然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有以上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除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两种情况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疫情行为,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测体温、核酸检测、强制隔离等措施,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辱骂、殴打等暴力、威胁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疫情,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随意殴打、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行为,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1)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口罩或将普通口罩冒充N95口罩销售,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1)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2)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高价销售口罩等行为,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三种行为方式: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是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Q:
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等行为骗取他人财产或者虚构感染病毒骗取他人捐款等行为,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通报及道路封锁等虚假的疫情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路障,以堆石头、泥土、挖掘损毁道路等方式封锁城镇、村庄的行为,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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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定海针
我们每个人应心中有法
并知法守法,共同对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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