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拆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1
1.1工程简介 1
1.2工程建设概况 1
1.3塔吊概况 2
2.安全措施 2
3.应急预案 4
3.1救援预案的目的 4
3.2救援机构及职责 4
3.3事故报告及处置 7
3.4应急响应 8
3.5响应分级 9
3.6响应程序 9
3.7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0
3.8事故应急处置 12
3.9应急资源及后期处理 16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本工程包括1栋28层超高层(1#)、1栋16层高层办公(2#)、3层底层商业及周边地下车库,物业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76589.02㎡,地下建筑面积25109.02㎡,地上建筑面积51480㎡,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
工程效果图 1.2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青岛华发四季项目B地块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功能简述 1.3塔吊概况
1#塔楼6513型号塔式起重机(5#塔吊)。臂长为60米,设置6道附着,高度为145.6米。
2#塔楼5米,设置3道附着,高度为78.4米。
塔吊拆除时,各塔吊服务的塔楼已进入砌筑及装饰装修阶段,外脚手架拆除完成后进行塔吊拆除。其布置图如下:
塔吊布置图
为满足法律法规和塔机安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和工地周围居民提供安全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延误,防止事故恶化,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3.2救援机构及职责
1、总包应急组织机构
3、职责和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领导、指挥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其所属应急小组的活动,下达重要指挥命令,决定事故汇报和媒体处置等,对应急处置行动总体效果负责,职责如下:
1)初步判别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
2)决定启动项目应急预案。
3)计划所面临的主要事件和解决方案,跟进实施。
4)决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青岛市政府汇报事故状况。
5)决定调动应急处置资源的广度和力度。
6)必要时,授权请求政府干预和外部救援队伍的支援。
7)作出紧急情形下的生产、经营决策。
8)控制、管理与媒体的接触。
9)定期审查事故及善后进展状态。
10)决定项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下达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2)副组长为分管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生产经理及安全总监,职责如下:
1)实施事故现场的事态控制和应急处置。
2)现场指挥各应急队伍的行动。
3)安排现场指挥机构定时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汇报现场指挥机构的关键决策,寻求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的支持。
5)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必需的救援资源。
6)传达和落实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决策。
7)在与方项目失去联系或情况非常紧急时,可临时决定重大应急处置行动。
(3)应急执行层及职责
项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指挥机构
1)应急抢险救援组职责
以事故单位为主,项目相关部门配合,组成抢险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抢险进展情况。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治组职责
负责针对受伤人员的简单医疗救治工作,负责跟踪伤者病情恢复协调工作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事故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事故报告的要求
(1)一般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当地政府报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办事处领导小组、建设方(如有报告要求)报告,并注意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2)较大及以上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和管理者代表报告,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青岛市政府报告,项目经理、管理者代表必须立即向办事处领导小组、公司领导、建设方(如有报告要求)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应急值守电话见通讯录,项目上级主管应急部门的联系电话。
3.4应急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事故分为五级:
1、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下轻伤或者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5响应分级
项目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响应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备注 一级 较大及以上 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需要外界帮助的 二级 一般事故 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项目各部门共同协同应对 三级 轻微事故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应急办或项目单个部门应对的 3.6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分为三级。
1、一级响应程序
(1)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在接到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项目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应急处置小组成员、青岛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
2、二级响应程序
项目应急处置小组成员接到应急处置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由项目主管领导带队,安全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安监部负责及时传达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负责向项目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并会同业务归口部门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工作。
3、三级响应程序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项目应急办公室报告,项目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组成调查组赴现场。
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工程管理部负责及时传达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负责向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并会同业务归口部门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7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安全事故主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
应急救援方法:
1、组长、副组长接到通知后马上到现场全程指挥救援工作,立即组织、调动救援的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公司救援领导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及需要公司支援的人力、物力。组员立即进行抢救。
2、人员的疏散由组长安排的组员进行具体指挥。具体指挥人把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各组员和现场其他的人员对现场受伤害、受困的人员、财物进行抢救。人员被支架的构件或其它物件压住时,先对支架进行观察,如需局部加固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加固后,方进行相应的抢救,防止抢险过程中再次倒塌,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3、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原性休克同时伴有心力衰竭、气急,不能平卧,可采用半卧。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如必需要搬动时,动作要轻。采用吸氧和保持呼吸道畅通或实行人工呼吸。
4、受伤出血,用止血带止血、加压包扎止血。
5、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送至即墨区人民医院(0532-88514314)。
应急医疗路线图
目的地 行驶距离 时间 路线 即墨区人民医院 12km 约27min 皋虞路→龙山路→青威路→烟青路→健民街
医院路线图
现场保护:
由具体的组员带领警卫人员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用三色纺织布或挂有彩条的绳子圈围起来,由警卫人员旁站监护,防止闲人进入。
3.8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现场处置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1)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详见工程附近医院交通图)
2)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3)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4)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2、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
迅速——争分夺秒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再就近送医院抢救。
准确——人工呼吸的动作必须准确;
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3、车辆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部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现场处置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1)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2)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2)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3)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4)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
1)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2)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3)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3)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5、小型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处置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4)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1)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详见工程附近医院交通图)
2)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3)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4)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5)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现场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抢救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
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
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
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抢救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抢救,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3.9应急资源及后期处理
1、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1)应急设备:交通车辆、起重设备灯
(2)组长联络电话和急救电话120、110、119及附近医院的联系电话的提示救护电话
(3)抢救组人员请专业医生给予培训指导
(4)项目经理部设置急救包,内置急救用品
(5)氧气袋
(6)软体担架两副
(7)软体固定夹板
(8)止血绷带
(9)外伤药品
(10)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等一套
(11)手电10个(塔吊、电工、管理人员等);
(12)对讲机6部。
2、应急结束
(1)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2)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2)应急结束程序
1)如系本项目实施自救,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如会同当地政府启动应急,则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配合当地政府,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安全警戒。当相关指标处于正常标准范围时,由现场指挥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安监、环保局等),征得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事故危险全面解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应急结束指令必须准确、及时传达到本项目和其他相关人员,本项目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设施和设备状态,确保正常后才能恢复运作。
3、后期处理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项目及事故单位还须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对本项目的救援力量进行评估,对本项目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现场恢复
充分辨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只有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时,才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塔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塔吊拆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
-1-
即墨区人民医院
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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