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以及相关的情况办理总结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下载原格式 Word 文档(共 22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