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经济压力增大,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拘泥于通过老老实实上班来赚取收入,可通过自身资源和能力优势利用空余时间赚取其他收入。比如给一些建筑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撮合其达成一些项目的合作。 居间人通过自己人脉关系,介绍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后可获得比较客观的居间费,少则几万到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但是付款方支付给居间人居间费时,往往会向居间人索要发票且不愿意承担税费。此时居间人如果收到100万费用,自己去当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税。个税会按照劳务报酬20%-40%纳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00万*1%=1万 附加税:0.06万 个税:100万*(1-20%)*40%-7000元=31.3万 总税额=32.9万,总税率32.9% 如此看来,通过这种方式纳税,居间人自己的税负压力是非常大的,笔者相信很少有人会愿意这样去纳税的。 税收优惠园区自然人代开 其实居间人还可通过一些税收优惠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这样个税就没有那么高了。目前湖南、湖北、山东等税收扶持园区代开,个税按照开票开票额0.5%-0.8%核定,加上增值税,综合税率1.5%-1.8%。代开100万,总税率低至1.5万,无需到场,两天即可完成代开流程,有完税凭证,年底也不会汇算到个人薪金和劳务报酬里面,显然通过税收扶持园区代开可以大幅降低居间人的税负。 居间人还可以以体户的名义纳税 居间人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以个体户的名义签订居间合同。个体户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按照0.6%-1.2%核定,增值税为1%的情况下,综合总税率低至1.66%。相当于开票100万纳税仅为1.66万,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完税之后即可供法人自由支配。目前重庆园区个体户无需实体办公,整个入驻流程无需到场,方便快捷。 以上政策均要求业务完全真实,园区政策详情,可关注——《节税精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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