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3年联合设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CAC通过制定国际食品标准、准则和操作规范,提高国际食品贸易的安全性、质量和公正性。虽然应用法典标准对成员国是自愿的,但在很多情况下法典标准是各国立法的依据。 世界贸易组织(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中对于CAC食品安全标准的提及表明,食品法典在解决贸易争端方面可以产生深远的影响。想采取比食典标准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措施的世贸组织成员可能需要用科学证据来证明这些措施是合理的。 《食品卫生总则:良好卫生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系统》(CXC-1969)是CAC于1969年发布的,关于食品链各环节食品企业经营方应该了解和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主管部门监管食品安全和可食用性时所需的基础。 该总则旨在:为在整个食品链中采用良好卫生规范提出原则和指南,以确保食品是安全和适于食用的;为HACCP原则的应用提供指导;阐明良好卫生规范与HACCP之间的关系;为针对特定部门和产品制定操作规程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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