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是一种喜欢,更是一种责任,我一个连自己都懒得照顾的人,怎么照顾好宠物?所以,还是不养的好。去年寒假,小哈书法班的老师在群里问,家里有一对鹦鹉,没时间照顾,有人要吗?我很少看那个群消息的,那天无意中点开,就看到了这个。俗话有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还有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的,再就是,我家的俩娃会不会想要呢?那毛色那叫一个艳丽,高饱和度,最浓的红和最浓的绿集于一身,嗯,红配绿(lu),颜色足。我们一边围观,我一边有点发愁——我懒得伺候,怎么办?我们一姐对宠物不像别人那么喜欢,也不像我那么不喜欢,她应承了下来。对了,我们家的小金鱼也算宠物吧,小金鱼也是一姐负责喂食的。有人负责喂食,照说我负责观赏就行了,但对于养宠物来说,我还是太年轻了,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清洁谁做?鹦鹉啄食不讲武德,啄得笼子周围一圈的地上全都是,我恨不得教教它们粒粒皆辛苦。好在LG比较给力,清理鹦鹉吃的拉的,都是他承包的。承包我们家其他所有的脏活累活的,LG都是唯一人选。养了一段时间后,LG受不了了,他说有没有人要啊,送人吧。再征得两娃的同意后,我就在我们家的大群里吆喝开了。一姐小的时候,她小姨在亚贸天桥下,给他买了一只小狗,棕色卷毛,很可爱,好像是贵宾狗,小小的一只。当时一姐正对皮皮鲁入迷,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皮皮。因为我超级怕狗,宠物狗也怕,所以,我对皮皮避而远之。LG倒是不怕狗,他还挺喜欢小狗的,不过,那天他出差不在家。所以,第一天,我和一姐看着皮皮,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当时是冬天,比较冷,皮皮有一身毛,怕不怕冷?我硬着头发,还是把它抱进房间,然后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幸好那天半夜,LG出差回来了。他说,你怎么不给小狗做个窝,它冷啊。他找了一件旧棉袄,暂时给皮皮做了个暖和的小窝。 自此,皮皮就在我们家正式地住下来了。 那个时候,对拴狗绳还没有规定,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让它在小区里撒个欢,它都会自己回家。我们全家满小区找,最后,通过物业的监控,发现它进入过一栋楼,一直没过看到它出来。物业保安跟我们一起,对那栋楼的公共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楼顶找到它了。可能是它随着别人进了电梯,出来后,又不知道怎么进电梯,安全通道的门又是关着的。看到它的那一刻,我忘记了我怕狗,我紧紧地把它抱在了怀里,一直抱回家。我们当时有个邻居特别喜欢狗,她总是把我们家的小狗抱在怀里,还塞进羽绒服。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我们跟皮皮已经相亲相爱的时候,皮皮又不见了。这一次,我们通过物业的监控发现,皮皮出了小区,然后,就是监控的盲区了。那段时间,我脑海里经常会出现一个画面,就是皮皮突然回家了。最后,只遗憾,皮皮没有回来,永远没有回来——世界那么大,它想去看看,可是它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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