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让【共享会计师】专家来为您详解两种企业形式的税收负担水平测试:
合伙企业在此利润水平下适用税率为35%,同时可以扣除投资者费用6万元/年,两人的股利所占比重各为50%,李先生和他的朋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80*50%-6)*35%-6.55】*2=115.7万元税收负担率:115.7/380*100%=30.45%
①《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如果李先生和他的朋友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便于比较,李先生和他的朋友的工资也是每月5000元,那么,最终他们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两道税。其具体纳税情况计算如下:①工资的税收负担:每月5000元的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
税收负担率:147.20/380*100%=38.74%将两种性质企业的税收负担进行比较,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负担比合伙负担水平高8.29%(38.74%-30.45%)。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负担比较高。但是,合伙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比,还有一个区别:合伙公司的税后利润都归老板,所以合伙公司发给老板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而有限公司发给老板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给老板发放工资、年终奖代替分红,比如发44.4万元年薪,个税也就8.57%,比合伙公司税率低,还能抵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还能适用更低的档次~下面我们进行一下筹划,对相关的因素做些调整,然后再作具体分析。
适当提高投资人的月工资,以月工资2.5万元计算税收负担水平。
①工资的税收负担:每人每月2.5万元的工资,年终发一次性奖金14.4万元,投资人每人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每月0.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5*12-6-0.3*12=20.4万元◆工资个税:20.48*20%-1.692=2.388万元14.4/12=1.2万元,对应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税率10%,因此应缴纳个税为:14.4*10%-0.021=1.419万元◆二人个税合计:(2.388+1.419)*2=7.61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80-2.5*12*2-14.4*2=291.2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交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100*25%*20%*50%+(380-100-2.5*12*2-14.4*2)*50%*20%*50%
(380-2.5*12*2-14.4*2-12.06)*20%=55.828万元7.614+12.06+55.828=75.502万元税收负担率:75.502/380*100%=19.87%经过筹划后,减少税费:71.698万元(147.20-75.502=71.698)
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负担水平比合伙企业降低了10.58%(30.45%-19.87%)
政策依据:
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如果既是投资人,又是实际经营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就应当注意:通过工资、奖金的策划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果。③从税收的角度讲,李先生和他的朋友应当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好,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发给老板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有限责任公司给老板发放工资、年终奖,这些税负比合伙公司税率低,而且还能抵企业所得税,还能让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更低的档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4.有限责任公司所对应的税收政策比较复杂,如果进行综合策划,考虑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策划机会更多,节税空间更大,从这个角度来说,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注意事项:
这里是通过企业的总体收入及利润,以及工资、奖金的各种选项进行具体分析的,对于老板的工资、奖金发放问题的涉税策划需要全面分析,需注意以下几点:①工资、奖金的合理性必须要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需符合企业规定的“合理的工资”支出。②注意小微企业的标准,如果计税利润超过标准,企业的税收负担会大幅上升;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税收征管法》
5.《个人所得税法》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9.《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10.《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