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3月29日0—24时,31个省和报告新增本土确诊156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090例(其中上海5656例)。目前,各地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已经有不少地区关停了村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 解封后 村卫生室依然停诊 今日,江苏省句容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知,3月29日零时,市域内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封。 根据半个月前的通知,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 但解封后,各医疗机构仍然没有恢复门诊,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所有的村卫生室、诊所依然处于停诊状态。 初筛阳性 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停诊 2022年3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发现2例初筛阳性人员。当日,漯河市发布通知,自2022年3月24日8时起,临颍县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暂停一切诊疗活动。 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应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或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县卫生健康部门将对上述医疗机构进行督查检查,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一旦发现阳性人员,就立刻让基层医疗机构停诊,是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但有没有“一刀切”的成分?这一话题已经在社会上引起热烈的讨论。 已有多地通告 村卫生室、诊所停诊 事实上,疫情之下,村卫生室停诊已成为常态。近期已经有多地明确,关停基层医疗机构。 3月25日,山东省泰安市卫健委发文,临时关闭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公告,引导患者到具备发热患者收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3月17日,江苏省镇江市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 3月17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发布通告,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发热诊室及下属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暂停提供医疗服务。 3月16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发布通告,明确全县范围内村卫生所及门诊部、个体诊所一律停诊。 3月16日,江苏省苏州市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 3月15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发布通告,暂停滨城区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内的口腔科,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卫生室、医务室等小型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 面对接连不断的停诊,让村医失去了收入来源,无疑给村医带来很大打击。 村卫生室停诊后 家庭医生提供上门服务 虽然江苏省扬中全市村卫生室都已关停,但服务不停档。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村医,还要为行动不便的村医提供上门服务。 该市各基层医疗机构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对行动不便群众,依托68个家庭医生服务网络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对慢病患者,依托互联网络提供线上指导。 3月28日中午,镇江扬中市五一村家庭医生杨进,来到五一村前11组村民周秋萍家中,为周秋萍的丈夫唐先生做检查。 唐先生因陈旧性脑梗死、脑溢血在医院做手术,3月15日出院回家。由于病情严重,唐先生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但根据扬中市疫情防控要求,当前该市所有村卫生室关停。 周秋萍通过村卫生室公布的服务热线,找到了杨进。在了解唐先生病情后,杨进为唐先生开设了家庭病床,提出了管床方案。最近一段时间,杨进经常上门问诊。“真的很感谢这个特殊时期,杨医生能上门看诊,不然我们家属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周秋萍含着泪说。 国家明确! 禁止“一刀切”停诊 虽说停诊会达到一定的疫情防控作用,但是也会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的就医、用药需求,为患者带来很大不便。那么,是否一旦出现病例,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是否就要全部停诊呢? 早在去年,国务院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供医疗服务是医疗机构的首要职责,做好感染防控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做好感染防控工作,不得因为感染防控采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等“一刀切”手段,影响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不能让那些有诊疗需求的患者陷入“看病难”的困境,不能让村医守着关闭的村卫生室却无法治病救人。这样,村卫生室、诊所在疫情常态化下接诊要做到“五注意”。 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接诊五注意 1.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在入口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配备防控物品(健康码、行程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口罩、75%酒精、医用手套、预检分诊登记表等),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一律实施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等规定。 对不能自主提供“健康码”的人员,要详细登记个人信息;要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如发现“健康码”异常或“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2.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 门诊接诊必须准确登记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人的接触史等,销售药品必须开具处方。 询问患者临床表现,重点询问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确保做到不漏一人,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 3.强化首诊负责制 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不得擅自诊治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也不得将其拒之门外、一推了之。 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立即向属地联防办报告,尽快通知 120 急救机构将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4.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就诊患者管理,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引导群众有序就诊,避免扎堆聚集。 医务人员在接诊前要按照规范要求(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戴工作帽、戴手套)做好个人防护,接触患者前后需进行手卫生消毒,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凝胶。 每两日到所属乡镇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一次。新冠疫苗第二针次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人员需尽快接种第三针疫苗。 5.规范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清除室内与开展诊疗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施,保持诊疗场所干净整洁,每日对室内空气、地面、工作台面、诊疗设施等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并如实登记,患者较多时可增加消毒频次。 非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一患一用一消毒。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桶、利器盒,按规定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并做好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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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半仙9mo7fl8rqe > 《抗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