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老年时报 本报讯 (记者庞津昆)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天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的通知》明确提出,天津市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旨在更加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通知》规定,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8元,此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上浮为零,下浮不限,自2022年3月31日起执行。此前混检价格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患者单纯进行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 《通知》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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