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强制性规范《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再次征求意见,表明主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前段时间笔者将规范与《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242)JGJ 242-2011电气部分进行对比,请点击阅读: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气部分内容,并与《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对比!下面就两部标准智能化部分内容进行对比,欢迎阅读、分享、点赞。 (1)【规范】:7.5.1 住宅建筑应设通信系统。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缆到户方式。 (2)【规范】:7.5.2 住宅建筑应设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设施应采用光缆或同轴电缆以独立专线方式建设。 (3)【规范】:7.5.3 新建住宅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和室外地下智能化系统管道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 (4)【规范】:7.5.4 每套住宅应设家居配线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规范】:7.5.5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具有就地从内部手动解除或集中解除的功能。 (文章来源:炳华话电气,作者: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电气总工程师李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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