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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返)柳人员健康管理需知(04月01日更新)

 治墨之剑 2022-04-02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风险排查地区以及时间以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为准。

*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或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柳来柳人员。

*返柳来柳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柳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柳前24小时可通过扫下方“入柳报备”小程序码,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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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桂入柳人员管理服务措施

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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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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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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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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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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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河北区、静海区、东丽区、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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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崇明区、浦东新区、闵行区、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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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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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威海市、潍坊市、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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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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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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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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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周口市、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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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漳州市、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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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大连市、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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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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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马鞍山市、芜湖市、淮南市、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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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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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长沙市、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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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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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崇左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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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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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依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桂新冠防指[2022]44号、桂新冠防指[2022]46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及桂新冠防指办〔2022〕51号整理,管理措施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期内容依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截至2022年04月01日10时整理

二、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
入境人员严格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17、19、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14、21天双采双检)+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返回我区居住地后,未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例医学观察的,须进行补足。未主动报备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从纳入管理时重新算起。
对从澳门进入内陆人员采取与内陆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14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管理方式进行健康管理。从香港、台湾地区进入内陆人员,统一按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是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离柳离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依据桂新冠防指〔2022〕44号文,对各类风险人员离柳离桂管理要求如下:

(一)各地推送给柳州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
(1)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疑似病例最终判定为非病例,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随之解除。
(2)次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如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次密切接触者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随之解除。
(3)时空伴随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柳人员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所在设区市其它县(市、区)的在桂人员

依据桂新冠防指办〔2022〕44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以及2022年2月2日广西发布的通知要求,对本类人员,如果因本人原因未能完成广西疫情防控政策健康管理期限确需离柳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双采双检做2次核酸阴性(间隔24小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后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直接离柳离桂返回外省驻地、工作地,不得在旅途中增加游玩或走亲访友的路线。

此类人员如已经纳入管理并已完成至少一次核酸检测者可视为已完成第一次检测,实施一次双采双检即为第二次检测,结果阴性后,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尽快办理其相关手续,做好人员离桂过程的服务保障及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其它离柳离桂人员

建议做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有序返程,并按照返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

自我健康监测的相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要求单人单间,不能外出。
(二)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厕所消毒。
(三)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卫”,隔离房间内应有单独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五)不能与家庭成员共餐。

二、居家健康监测:

(一)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
(二)由社区人员组织上门采样核酸检测。
(三)必须出门的需向社区申请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出门。
(四)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不到人群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 等公共场所。
(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八)居家健康监测如果是和家人同住,建议家人也尽量减少出门,密切关注自身健康。
(九)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
(十)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三、自我健康监测

(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
(二)自己做好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
(四)不参加聚会聚餐。
(五)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七)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分餐,无需独立卫生间;
(八)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柳州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

市  民  热  线: 0772-12345  0
柳州市指挥部: 0772-2825585
柳州市疾控中心: 0772-2802630
柳 南 区 指 挥 部0772-2119781
柳 北 区 指 挥 部:0772-2616502
城 中 区 指 挥 部:0772-2621577
鱼 峰 区 指 挥 部:0772-3601586
柳 江 区 指 挥 部:0772-7219062
柳东新区指挥部:0772-2671143
阳和新区指挥部:0772-3513181
柳 城 县 指 挥 部:0772-7612388
鹿 寨 县 指 挥 部:0772-6810120
融 安 县 指 挥 部:0772-8137955
融 水 县 指 挥 部:0772-5123182
三 江 县 指 挥 部:0772-8615259

预防先行

共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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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一号之一
联系电话:0772-2802630
传    真:0772-2816930 
邮政邮编:545007
公交线路
2路、11路、27路、29路、35路、54路、66路、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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