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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和庙的区别,竟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知道!

 读原著 2022-04-02

    “寺”跟“庙”连用,作“寺庙”一词讲时,才多与佛教场所有关,如果此二字不连用,则寺是寺,庙是庙,泾渭分明。

    “寺”跟佛教有关,还是汉代以后的事情,汉代以前“寺”跟佛教一点关系都没有。

     “庙”可以有道家的,儒家的,佛家的......各种无任何教派的大圣大贤也都会被人立庙以纪念。

     “寺”先是官员的住所或职位名称,汉代以后被“僧人修行场地”借用,当然,后来别的宗教也可以借用“寺”这一称呼,如清真寺。

      
           一

     寺可以是庙,但寺不全都是庙。在祭祀这一点上,庙的可接纳范围比寺更广,也比寺更专业。

  
    寺,初始义是指人们经常要前往去办事的地方。古代,“国之大事,在戎与祀”,因此这种地方有两个,一是庙,祭祀的场所,如太庙,祖庙;一是官府、朝廷,即拥有执法权的地方,如后来的大理寺,鸿胪寺。

    庙则是最原始,历史最久远的供人们“朝拜和祭奉”的圣地,其有三类比较常见:一类是宫廷大殿,如太庙,孔庙;另一类庙是家族祭祖的地方,如祖庙,宗庙;还有一类庙是承载民间信仰的所在,如关帝庙,龙王庙,妈祖庙。

            二

    “寺”最早是“持”的本字。

    甲骨文中,“寺”由“之”,“止”(之,往;止,不动)和又(“又”,表示用手持握)组成,表示去一个地方持守、维护、控制。

    金文中,有的“寺”将“又”写成“寸”( 寸,法度也,指事,从又,从一。“又”象手形,“一”指下手腕一寸之处。“寸”是汉字部首之一,从“寸”的字往往与“手”有关。“寸”之本义:中医切脉,称距离手腕一寸长的部位为“寸口”,简称“寸”)。上边的“止”代表“前往”,下边的“寸”是一只谨慎的手,表示“人们依规矩,如履薄冰地前往一个他们要去办事的地方”。

    有的金文“寺”字,会加一“口”(邑),表示辅政官员聚集的地方。

    也有“寺”的另一种金文,其上直接加一个“邑”(都邑),表示“寺”是设在都城供官员暂住的地方。

    秦代前后称都城接待官员的地方为“寺”。如,《广雅》中讲,寺,官也。《三苍》里说,寺,官舍也。

   有关寺的古代具体行政机构,略举如下:

   大理寺(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
 

    太常寺(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封建社会中掌管礼乐的最高行政机关,秦时称奉常。汉景帝六年 (公元前151年)改称太常(《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以后改称太常寺、太常礼乐官等。《隋书·百官志》:“太常,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

  鸿胪寺(鸿胪寺,官署名。秦曰典客,汉改为大行令,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之事。至北齐,置鸿胪寺,后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明清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要掌朝会仪节等)。

  光禄寺(光禄寺,官署名。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秦代称郎中令,汉初沿置。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复称郎中令。为宫廷宿卫及侍从诸官之长。魏、晋、南朝宋、齐及北魏均同。以后废置不常,至南朝梁改名光禄卿,北齐置光禄寺,设卿及少卿,此后皆以皇室膳食为专职,与汉代执掌完全不同)。

    “寺”的篆文承续其金文字形。当“寺”的“维护、持守”的本义消失后,篆文加“手”另造“持”代替;而“寺”的篆文则再加“门”(代建筑),突出“寺”的行为与建筑物的关系。造字本义:保守,维护,控制。隶书误将篆文的“止”写成了“土”。

  《说文解字》里说:寺,廷也。有法度者也。 也就是说,寺,指官府、朝廷,即拥有立法权,执法权的地方。

   “寺”在汉代以前,跟佛教场所没有任何关系。“寺”在汉代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也是多种意义并用的,有很多跟“僧人住所”有关,也有很多依然跟“僧人住所”没有任何关系。

    汉代开始将接待西来高僧的地方称为“寺”。这是源于汉西域白马驼经来,初止于鸿胪寺,遂取寺名,创置白马寺,——这是中国第一个僧寺。从此以后,“寺”才多了“僧人住所,持守禅修之地”的意思。

    白马驮经的故事:

    根据《四十二章经序》、《牟子理惑论》等多种典籍的记载,东汉永平年间(公元58—75年),汉明帝刘庄在永平七年(公元64年)于夜晚梦见一位神人,全身金色,项有日光,在殿前飞绕而行。第二天会集群臣,问:“这是什么神?”当时学识渊博的大臣傅毅回答道:“听说西方有号称'佛’的得道者,能飞行于虚空,神通广大,陛下所梦见的想必就是佛。”第二年,汉明帝派遣蔡愔博士及弟子秦景等十人远征西域求法。使团到达大月氏国后,抄得佛经42章,并于永平十年(公元67年),在此地遇见高僧迦摄摩腾、竺法兰,邀请二师来汉地传播佛教。二师接受邀请,用白马驮着佛像和经卷,随蔡愔一行来到洛阳。汉明帝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专门为之建立佛寺,命名“白马寺”。白马寺是我国汉地最早的佛寺,取回的佛经则收藏于皇室图书档案馆“兰台石室”中。

   “寺”字,到了近现代,几乎演变成了“某些宗教供修行,礼拜,传法,讲经的处所”的专有名词,如法华寺,少林寺,清真寺等。


            三

   庙,金文由广(广,开放性空间,与建筑物有关)和朝(朝,表示皇宫在日出时祭拜天地的仪式)组成,表示臣子朝拜帝王和天地的地方。造字本义:皇宫里朝拜和祭奉的大殿。俗体楷书另造会义字,“由”是“宙”的省略,“广宙”即大殿。  

   《说文解字》:廟,尊先祖皃也。从广,朝聲。

    也就是说,庙,是尊其先祖而以是仪皃的地方( 皃,颂仪也。“白”指“面象”,“白”与“人”联合,非白与儿,意犹人之表像、轮廓。即《说文》所谓“颂仪”。本义指人的仪态、样子,同今之“貌”字,容貌之义)。

     庙,最早是供祀祖宗的地方,故曰宗庙。《广雅·释天》中说“庙祧坛墠,鬼祭先祖也”,《礼记·明堂位》中讲“太庙,天子明堂”。早期,庙的规模有严格的等级制。《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其他凡有官爵的人,也可按制建立“家庙”。

 
    庙,后来进一步引申为“供奉神佛,或各方大圣大贤的亭宇”。 如“家庙,文庙,武庙 ,岳庙 ,土地庙”等。

            四
    
   从汉字训诂学的另一个角度讲:
 
  “寺”也可以通“侍”(侍候)与“是”,原为朝廷的办事机构,或某个官职,如三卿九寺。 西汉·戴圣《礼记·杂记下》中有言:“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也说:“居其位,安其职,尽其诚而不逾其度。” 寺位,寺处,指的就是居其位,居其处,做事便要竭尽其诚,全尽其心。
     

     庙,是人们敬圣贤,敬真如的地方,是人们精神信仰得到宣发,映照的实体所在。以真如,圣贤为镜,人们可以照清自己,反观自己,督促自己,更正自己的过与不及,进而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升华自己,超越自己。以他们为镜,可荡涤自身心灵的尘埃,熏陶出自身的大智慧。以他们为镜,也可以澄明自性,精诚修己后还可以达到生命最高的妙法之地,此正所谓:“庙”亦通“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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