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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案件210起

 泺源书院 2022-04-02

4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2022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公安机关对故意隐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3月份以来,全省已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案件210起

省公安厅副厅长申延军表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故意隐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及时依法处理,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3月份以来,全省已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案件210起。惠民县陈某从外地返回后,未按要求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且在防疫人员明确告知其需居家隔离观察后,仍然私自外出,其行为扰乱了防疫秩序,构成违法,被依法拘留。此外,全省还立案侦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案件11起。莱阳市黄某、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刻意隐瞒外出务工和旅居史,未按要求报告行程,并且多次进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后经核酸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高唐县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拒绝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提供真实情况,隐瞒行程史,其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以上人员均被刑事立案侦查。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拒不配合信息核查或身份登记,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不按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违反封控区、管控区规定、私自外出参加聚集活动,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人身安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以及造谣传谣,恶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伪造、变卖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依法打击处理并公开曝光。

记者:陈晶

编辑: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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