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鲁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他的妈妈是冯玉青孙光林的邻居,或许也是他的初恋。 冯玉青少女时期与同村名叫王跃进的男孩好上了,地下恋情那种。后来王跃进移情别恋(也许就没恋过她),与别村女孩定亲了。冯玉青在路上抱住王跃进大腿,任对方好说歹说,死活不撒手,那股子执拗深深映在了孙光林脑海里。 多年后的一天,孙光林在路上看到了一抱住大男孩腿不放的小男孩,或许是那股执拗激荡起脑海中深藏多年的记忆,孙光林忍不住原地驻足,观看这场实力明显不对等的较量。 从这之后,他俩渐渐熟起来了。孙光林也终于知道这个叫鲁鲁的男孩,他妈妈正是冯玉青。 冯玉青在王跃进结婚后,跟着一个路过的四十多岁的卖货郎走了。几年后又一个人落寞地回来了,拎着一个破行李袋,牵着五岁的鲁鲁。 鲁鲁每次受人欺负都会说,你们等着,我回家告诉我哥,让我哥收拾你们。 他就靠着这个幻想中的哥哥给他灌输挺起腰杆的勇气。有一天,孙光林将群殴他的小男孩们暴力撵走并声明他就是鲁鲁的哥。原本以为这句话会让鲁鲁的幻想成真,没想到小孩竟闷声闷气地走了,好多天都不理孙光林。 鲁鲁爱听故事,孙光林曾给他编过一个哥哥因保护弟弟而被坏人害死的悲剧。原本只是随口一讲,没想到孩子听进去了。 如果孙光林成了他哥,那么这个哥哥未来的悲惨命运是鲁鲁怎么都无法面对的。他宁愿不要这个哥哥,也不要他惨死。 冯玉青找不到正儿八经的工作,干的都是一些零碎活。为了养活孩子,供他上学,她兼职做起了皮肉生意,就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 一天晚上,警察闯进她家,打断了她的营业,并将她与顾客现场带走。 面对警察义正言辞地盘问,平时话不多的冯玉青开始了平静的滔滔不绝,她向他们说道: “你们身上的衣服,你们的钱都是国家发的,你们只要管好国家的事就行了,我身上的东西是自己长出来的,不是国家发的,我陪谁睡觉是我的事,我的东西自己会管的,不用你们操心。” 妈妈被带走的第二天清晨,鲁鲁就跑到警察局,对开门大爷说,我是来领我妈妈回去的。 他当然领不回去。冯玉青被送到七桥劳改农场去接受劳动改造,鲁鲁也被送往福利院。 这个执拗的孩子,在福利院待了一星期之后,竟背着草席,提着书包和所有家当,搭公交车去七桥找妈妈。 他天真地以为,只要找到了妈妈,就能和她一块住。但见到妈妈没多久,他就被管理人员撵了出来。尽管他拼命哀求,一再强调自己带了草席,可以睡妈妈床铺下面,不会占用空间。 鲁鲁被赶出农场后,没有返回福利院。他就在附近一颗樟树下展开草席,开始了风餐露宿地生活。妈妈在哪儿,家的就在哪儿。 他去派出所领妈妈那天,谎称自己十岁,是个大人了,其实他只有七岁不到。 优裕受宠的生活,会让孩子像个婴儿,大人像个孩子。但对那些生活在贫穷卑微、受人欺凌的恶劣环境里的孩子来说,童年就是不断超越自己的实际年龄、拔苗助长地逼迫自己赶紧长大。 当妈妈受到伤害时,鲁鲁一夜之间就能长成一个小大人。哪怕不能为她挡风遮雨,也要鼓起勇气跑到离她不远的地方安营扎寨。让她随时能看到自己,多份安心,少分牵挂。让她知道,只要走出农场,就能看到自己的家。 对于鲁鲁这样的孩子,我们不需要同情他,因为他远比我们强大。我们更应该同情自己,为可悲的软弱,为过分的自我,为吃饱饭撑出来的患得患失,更为永远放不下的、对青春年少无穷无尽的眷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