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我看到的参考资料有两种观点:
一种是,孔子很少谈论利、命和仁;另一种是,孔子很少谈论利,相信天命、赞许仁德。
这两种观点,都把“利”理解为“功名利禄”的“利”,大体也就是现代的“利益、财富”的意思。两种观点之所以能够流传,肯定有它的道理,也肯定有人赞成并支持这些观点。
但是,
我又想起了“读原文、悟原理”的教诲,还是觉得不应该被前人的解释所左右,应该老老实实地读原著,认认真真地去领悟其中的道理,学的目的在于悟,悟的最终目的在于行,也就是提升自己的心智、指导自己的实践。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知而不行,也就失去了学的意义了。
所以,我对这一章的理解是:
......
先卖个小关子,还是先来琢磨一下其中某些关键字的意义:
利:本义指刀、剑锋利。由刀口锋利切割速度就快引申为速度快、顺利、便利;事情顺利就有好处,所以又引申指利益、好处、利润等,进而引申指“对……有利”。
与:本义指赐予、给予,引申指参与、参加。
命:本义指发布命令,后引申指命运,进而引申指生命、寿命。
因此,“与命”、“与仁”,我的理解是“(参与)发号施令(就是从政当官?)”、“(参与)施行仁德(就是从事教育事业或者做其它事业?)”。
故而,我理解的这一章的句读应该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也就是:
孔子很少谈论“从政”和“从教”能给人带来什么好处,(只是教给人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才算是仁德)。
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后人,但行善事,莫问前程;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福虽未至,泽被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