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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暂估入,汇算清缴之前未收到发票之1/2

 芳华1978 2022-04-03
2021年暂估入库,今年汇算清缴之前没有收到发票做了纳税调增,汇算清缴之后发票来了,账务和税务分别怎么调整?通过几个例子一起来学习一下
1.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
案例: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12月发生了一笔会议费10600元,在12月已经全额支付了10600元,因为对方公司以没有发票为由当月未开发票,直到2022.3.25日开来了发票,请问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入账?
2021年12月入账时,
借:应付账款——结算款10600
贷:银行存款10600
暂估费用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10000
暂估一定要真实发生,不能虚假。
2022年3月收到发票了,(金额10000元,税额600元)
冲暂估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10000
重新入账
借:管理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
贷:应付账款——结算款 10600
这明明是去年的事,为什么没有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呢?为什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做成了当期损益呢?这里,正的和负的10000有没有影响2022年的损益呢?没有影响,所以在这种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我们只做一个冲账而已,重要的是应付账款的暂佑和应付结算款,其他的没有任何影响本期的损益,所以无需追溯调整,不管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它是企业会计制度,它们的做法都一样。
能否在2021年所得税税前扣除?
当然可以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五条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2.汇算清缴之后收到发票
案例2: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发生了一笔会议费10600元,因为对方公司没有发票为由当月未开具发票,直到2022年11月2日取得发票,请问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入账?
2021.12月入账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结算款106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暂估费用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10000

2022.11月收到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600元)冲暂估: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10000
重新入账
借:管理费用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
贷:应付账款——结算款 10600
能否在2021年所得税前扣除呢?
这里是绝对不可以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五条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那怎么办呢?
需要在2021年汇算清缴纳税调增!2021年汇算清缴填报的时候这样:
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将10000元填在30行其他,账载金额填 10000,调增金额10000元
这里2021年纳税调增了,2022年取得发票了可以税前扣除,就要在2022年纳税调减,2022年汇算清缴填报时这么来填:
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将10000元填在30行其他,账载金额不用填,在税收金额里填10000,调减金额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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