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新疫指综合电〔2021〕23号)要求,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中心区内外疫情防控策略研判专班、流调和区域协查专班会同沙依巴克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2022年4月4日报告的沙依巴克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通告如下: 一、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9号楼; 2.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5号楼2单元。 (二)管控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 (三)防范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康悦社区(含馨园小区、阳光雅润苑一期、阳光雅润苑三期)。 二、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服务措施,每户限1人错峰取物,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防范区内,实行“非必要不出防范区域,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服务措施,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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