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广西财政厅坚持分级共担凝聚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合力

 新用户12603780 2022-04-06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广西帮助了一大批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总体来看,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仍存在资金筹措难、政府干群众看等困难和问题。为破解上述难题,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探索,建立了财政分级共担机制,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推动形成资金筹措合力,助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图片

01

做实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图片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财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办法,准确把握资金分配的核心因素,做实做细项目计划,努力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自治区财政厅参与指导市县摸清待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改造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前期手续的完整性和实施的可行性,统筹安排改造时序。参与编制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相关部委,夯实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

02

省级补助,缓解市县资金压力

图片

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2021年,在自治区本级财力紧张,收支矛盾日渐突出的情况下,通过发行自治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筹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1.83亿元,占财政补助资金总量的42.5%,套均补助标准达0.35万元,补助标准在周边省份乃至全国均属于较高水平。自治区本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不仅极大地缓解了市县老旧小区水、电、路、气等基础类改造的资金短缺困难,还调动了市县政府、企业和居民筹集资金的积极性,支持越来越多的小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03

加强统筹,引导市县出资改造

图片

市县是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主力军”。自治区财政厅通过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指导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措施引导市县出资支持改造。2021年,自治区首次将市县是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范围,从制度层面明确市县出资改造责任。在政策的引导下,市县出资改造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如贵港市财政按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规模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市级补助;柳州市通过以奖代补分四个档次(100%,95%,90%,0)对选择不同菜单改造内容的项目进行补助,其中路网改造等市政配套设施类以奖代补高达100%。为了解决融资难题,自治区财政厅指导各地积极探索通过项目捆绑模式,因地制宜、集散成整、以丰补歉打包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如贵港市通过实行“三个统一”成功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

04

合理共担,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图片

按照“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要求,充分调动居民、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改造。一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将居民是否出资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考评,调动市县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的工作积极性。如柳州市引导居民承担工程施工造价费。二是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工作的通知》,鼓励管线单位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三是探索采取PPP模式实施改造。充分挖掘改造项目本身的使用者付费来源,引入社会资本共担改造资金。如南宁市改造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后续的运营管理,既解决了改造资金紧缺问题,又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切实减轻机构负担。

编辑:厅办公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