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人民法庭在身边】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法官教你注意遗产继承那些事儿

 豫见单律师 2022-04-06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意味着社会的稳定。家人之间的争吵无可避免,但不断扩大家庭间的矛盾进而诉诸法院,不仅不利于家庭稳定,也会使得家人间的感情生隙,得不偿失。

图片
本文案件已经中央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可点击观看完整视频哦
图片

图片
案情简介

位于南京市玄武区XX室房产系原、被告父亲张某某、母亲顾某某的遗产,张某某、顾某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其中长子张某为原告,次子张某1、女儿张某2为被告。张某某于2007年8月19日去世,顾某某于2019年10月18日去世。顾某某生前于2018年5月28日亲笔立下遗嘱一份,表明案涉房屋在自己百年之后归原告所有。母亲去世后,原、被告多次协商玄武区XX室房产继承事项,均未果,遂提起诉讼。

图片

原告张某认为:母亲已经立遗嘱,房屋归自己所有。遗嘱上母亲书写自己名字与实际名字书写存在出入,系因为母亲写的是自己的小名,该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应为合法有效。

被告张某1、张某2认为:1、遗嘱的瑕疵太多,遗嘱中所书写名字与原告名字并不一致,否认原告说母亲遗嘱写原告的名字是其小名的说法。2、顾某某一直在吃药,立遗嘱时已八十岁高龄,遗嘱可能系其头脑不清时所立。且顾某某长期由两被告照顾,刚到张某身边居住三个月就立遗嘱将房屋给原告不符合常理。庭审中,被告张某2对遗嘱提起了笔迹鉴定申请,后又撤回申请。
图片
争议焦点

遗嘱存在瑕疵时,对于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原告张某提供了其母亲所立遗嘱,虽然存在书写瑕疵,但根据原告张某所提交的证据,顾某某在其他材料中亦出现过类似的书写习惯。被告张某1虽主张遗嘱并非其母亲本人书写,但坚持不申请笔迹鉴定;被告张某2申请笔迹鉴定后又撤回申请,二被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系伪造,案涉遗嘱可以认定系顾某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案涉玄武区XX房产系顾某某与张某某共同所有,张某某去世后,顾某某依法享有5/8份额,原告张某、被告张某1、张某2各继承房产的1/8份额。顾某某去世后,根据其遗嘱,其5/8的份额全部由原告张某继承,故应由原告张某继承该房产的3/4份额,被告张某1、张某2各应继承该房产的1/8份额。

  本案审理过程中,为减少家庭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表示如果协商解决,同意房屋由被告张某1、张某2各继承30%的份额,张某2对此表示同意,但张某1坚持自己应当多分份额,并表示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方案,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诉争房屋由原告、被告共同继承,其中,原告张某享有57.5%的份额,被告张某2享有30%的份额,被告张某1享有12.5%的份额。
图片
图片
法官说法

自书遗嘱存在瑕疵对遗嘱效力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由此可知,遗嘱的瑕疵并非法定遗嘱无效的事由,有效遗嘱的实质条件包括遗嘱内容合法以及遗嘱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顾某某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虽然在书写时存在“笔误”,但结合其日常书写习惯,在其他材料中也曾出现过相似的书写习惯,且两被告并未举证证明顾某某立遗嘱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综上,认定遗嘱系顾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虽然自书遗嘱形式上存在一些瑕疵,但该瑕疵并不足以影响对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认定。相反被告虽然主张遗嘱并非顾某某本人书写,但张某1明确表示不申请笔迹鉴定,张某2申请后又撤回鉴定申请,二被告人并未举证证明该自书遗嘱非顾某某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据此认定该遗嘱有效。

图片

法官提醒


自书遗嘱的书写规范:

根据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让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有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同时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4)增删或凃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此外,因自书遗嘱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大家在书写遗嘱时最好邀请2位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有条件亦可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减少矛盾发生。

通讯员:李雪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