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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茸图书馆 2022-04-10

2022年04月09日 11:16:41
来源:凤凰网安徽

4月8日,黄山市徽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报了该区依法查处的多起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案件。

通报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近期,徽州警方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件。

1、2022年3月28日19时许,岩寺城区某快捷酒店前台长时间无人值守,期间旅客随意进出,无人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查,酒店负责人沈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对该酒店负责人沈某作出罚款处罚。

2、2022年3月29日9时许,王某某驾驶车辆途经岩寺镇某村时,因上班急着赶时间,未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登记、扫码即驾车离开。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警告处罚。

3、2022年4月1日,洪某某从涉疫地区驾车返回岩寺镇某村,按照徽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洪某某需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外出。4月3日14时50分许,洪某某在明知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外出的规定情况下,仍不听从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劝导和管理,驾车离家前往岩寺城区。洪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对洪某某作出罚款处罚。

4、2022年4月1日,徽州区某企业司机廖某某从涉疫地区返回岩寺,按照徽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规定,其返回后应及时进行报备,但廖某某未履行报备手续,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公安机关已受案。

通报称,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区各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认真履行主体和个人责任,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来源:黄山市徽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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