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专名究竟是浦东新和滨海新还是浦东和滨海?

 张自得 2022-04-10

前言:上海市浦东新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是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中唯三的地名中带有“新区”的行政区,也是我国众多新区中唯三的行政区;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注1,那么,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地名中的专名究竟是“浦东新”、“滨海新”还是浦东和滨海?根据常识,自然应当是浦东和滨海,笔者是这样认为的;但常识不能代替求是,还是很有必要就此事咨询国家地名主管部门的。

为此,我于2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咨询了此事,3月7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答复如下:

您好!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专名分别为“浦东”、“滨海”。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关心.

如图

由于该答复是公开的,故而笔者本不打算就此事再写文章,但澎湃新闻于3月28日发布了《民政部确认: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专名分别为“浦东”“滨海”》一文,引发了一定的关注。

笔者认真阅读了广大网友的评论,发现其中认为该答复可以用来解释所有的新区的尤为突出,也不乏有说到提问者实在是无聊或闲的,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嘿嘿!(还是那句话,常识不能代替求是

对此笔者认为,该答复只适用于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不易贸然扩大该答复的适用范围;非行政区划建制的新区的地名不一定适用于该解释。如果今后出现了新的是行政区划的新区(泛指地名中带有“新区”二字的行政区),是否能够直接引用该答复来认定地名中的专名,尚未可知,建议咨询该地名主管部门。

该答复的解释权应当是属于民政部所有,笔者的上述内容只是学术讨论,并非对答复本身的解释。

希冀广大读者同志们、朋友们多多指教,不胜感激!

注1: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