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打工人的周一,咱们来看点儿新鲜热乎的新闻吧~ 小贝那几乎是全中国家喻户晓的名字了,现在小贝的儿子都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单身?) 4月10日,23岁的Brooklyn迎娶了27岁的新娘Nicola Peltz。 这对新人举行婚礼的地点,是Nicola家在佛罗里达价值约1亿美元的大别墅。这哪是别墅啊,这是庄园吧! 为了保证婚礼的私密性,一共搭建了3个白色大棚。 婚礼不仅是在女方家办的,婚礼仪式也完全遵从了女方家犹太人的习俗。 婚礼在犹太人举行婚礼用的chuppah(彩棚)中举行,仪式是由rabbi(拉比)主持,Brooklyn还用脚踩碎了一个用布包着的玻璃杯(犹太习俗)。 据说,Brooklyn还戴了白色小帽子。 不仅如此,Brooklyn婚后还要妻子的姓加进自己的名字,作为一个middle name。 虽说小贝家也是妥妥的富豪,但和亲家Peltz一家相比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小贝家财产估值为4.9亿美元,Peltz家是16亿美元。 所以大家都有一种感受,小贝儿子这是要当“上门女婿”的节奏啊? 去年因为《赘婿》的热播,倒插门、上门女婿、赘婿这几个词又火起来了。 虽说英语国家的人们大多工作后也不咋和父母住一起,但英语中也有“上门女婿”呢!(看来人类很多点都是相通的) “上门女婿”就是住在妻子家里的女婿,用英语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就很可以: a son-in-law who lives with his wife’s family a son-in-law living with his wife’s family 和妻子家人住一起的女婿,即上门女婿 (n-in-law就是由于婚姻带来的法律上的关系,father-in-law指岳父或公公,sister-in-law指小姑子或小姨子) (小贝女儿Harper当伴娘了呢) 如果你觉得这个表达有点长,可以选择下面这个短一点的: a live-in son-in-law 一个住在(妻子父母)家里的女婿 He does’t want to be a live-in son-in-law. 他不想当上门女婿。 梨子搜到了一本中国作者Luo Huasheng写的书,被翻译成英文,书名就是“Live-in son-in-law”。 ChinaDaily在2016年就有一篇英文文章,标题是“Live-in sons-in-law struggle to fit in”,上门女婿的艰难融入。 所以,“live-in son-in-law”是可以放心get起来的~ 如果有傻老外还不明白,就解释son-in-law living with his wife’s family就好啦。 小贝儿子应该不会住在老丈人家里,但大家都觉得他妥妥地marry up了~ // 关注最实用的英语博主梨子 // 梨子微信号 : holalilly2019 梨子视频号:梨子带你看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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