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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23岁大儿子迎娶27岁新娘,竟然要当“上门女婿”?

 沧海八啸 2022-04-11

又是打工人的周一,咱们来看点儿新鲜热乎的新闻吧~

小贝那几乎是全中国家喻户晓的名字了,现在小贝的儿子都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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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23岁的Brooklyn迎娶了27岁的新娘Nicola Peltz

这对新人举行婚礼的地点,是Nicola家在佛罗里达价值约1亿美元的大别墅。这哪是别墅啊,这是庄园吧!

为了保证婚礼的私密性,一共搭建了3个白色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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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不仅是在女方家办的,婚礼仪式也完全遵从了女方家犹太人的习俗

婚礼在犹太人举行婚礼用的chuppah(彩棚)中举行,仪式是由rabbi(拉比)主持,Brooklyn还用脚踩碎了一个用布包着的玻璃杯(犹太习俗)。

据说,Brooklyn还戴了白色小帽子。

不仅如此,Brooklyn婚后还要妻子的姓加进自己的名字,作为一个middle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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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小贝家也是妥妥的富豪,但和亲家Peltz一家相比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小贝家财产估值为4.9亿美元,Peltz家是16亿美元

所以大家都有一种感受,小贝儿子这是要当“上门女婿”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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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为《赘婿》的热播,倒插门、上门女婿、赘婿这几个词又火起来了。

虽说英语国家的人们大多工作后也不咋和父母住一起,但英语中也有“上门女婿”呢!(看来人类很多点都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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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就是住在妻子家里的女婿,用英语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就很可以:

a son-in-law who lives with his wife’s family

a son-in-law living with his wife’s family

和妻子家人住一起的女婿,即上门女婿

(n-in-law就是由于婚姻带来的法律上的关系,father-in-law指岳父或公公,sister-in-law指小姑子或小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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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女儿Harper当伴娘了呢)

如果你觉得这个表达有点长,可以选择下面这个短一点的:

a live-in son-in-law

一个住在(妻子父母)家里的女婿

He does’t want to be a live-in son-in-law.

他不想当上门女婿。

梨子搜到了一本中国作者Luo Huasheng写的书,被翻译成英文,书名就是“Live-in son-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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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Daily在2016年就有一篇英文文章,标题是“Live-in sons-in-law struggle to fit in”,上门女婿的艰难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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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live-in son-in-law”是可以放心get起来的~

如果有傻老外还不明白,就解释son-in-law living with his wife’s family就好啦。

小贝儿子应该不会住在老丈人家里,但大家都觉得他妥妥地marry up了~

Ps:“上门女婿”其实还有个表达:marry into the wife’s family,嫁进了妻子的家,是个动词词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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