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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客栈

 很甜的可乐 2022-04-11

书上说,“长途归来,扑向的地方,叫做家;长途而行,落脚的地方,叫做客栈。有些人,是在家里等你,有些人,是在客栈之中遇见了你。所以,对于有的人,你是归人,但是对于有的人,你只能是过客。”          

在我的意念世界里,文字,便是这样一座客栈,存放感情,记录故事。我为之取名,千秋。即使岁月万古荒芜,文字也会千秋不老。

客栈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有人留下了一些痕迹,有人带走了一些东西。至于来自何方,归将何处,全凭缘分,客栈静默不语。

在这里,也许会有相逢恨晚的知己千杯嫌少,于是按笔当剑,将雄心铺在马背上,率性一挥,万里江山便成为一首诗。

也许繁华庙堂高,不如悠然江湖远,既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人,也必有千山独行,勿需相送的恬然南山客,甚至在这里,楚辞里还可以盛开诗经的故事。

我们在灵性至极的文字里,和故去的种种实现跨越时空的邂逅。能够遇见与自己心灵契合的文字,由此认识到另外时空里的人,惺惺相惜,固然很好,如若不能,和其它美好的文字擦肩,和它们的主人成为面善的过客,然后礼貌诀别,想来也是美事一桩。

毕竟,客栈里,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能够开花结果,有一些相逢,已然是一生的幸运。

大抵由于这种几近偏执的观念,比起知己,我更喜欢过客这个词,它似乎是因为背负太多而呈现冷漠,然后慢慢成为生命苍凉的注脚。像一个缠绵的伤口总在阴雨天气里细细密密的疼痛,不能抑制,无法治愈。但可以在感同身受里共鸣。

庆幸,千秋客栈里平平仄仄的句子,总能像情人一样,轻而易举地就点亮我的眼睛,虽谈不上惊艳了时光,但至少温暖了岁月。

历史那么长,有那么多人在客栈里往来,我如顽童,对每一张面孔,都觉得新鲜不已。所以注定专一不起来,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注定是一个花心的人。

但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我愿意原谅自己。我想,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才会让我对于文字的东西,如斯挑剔。

在我眼中,所谓诗意地栖息,便是独享午后的宁静,与古籍为伴。唐诗是甘美的清泉,宋词是飘香的落花,元曲是萧瑟的秋风,轻掬一捧清泉,拾几瓣落花,在秋风中沏壶好茶,于是芳香四溢。然后翻开书的扉页,进入客栈,看看处在异度时空的那个人,用怎样的文字,给我们冷藏年代久远的故事。让它不会褪色。

我的闲暇时间,绝大部分就是在这样的期待和交流里浪费的,这是专属于文艺小青年的矫情,不做解释。

很小的时候,我最爱的是古老的神话故事,过程传奇,结局神秘。在千秋客栈里留下的,只是古朴稚拙的文字组合,但是,已经足够给年幼的我创设一个神明威赫的世界。

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燧人氏钻木取火到精卫填海、夸父追日、愚公移山、嫦娥奔月,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故事里,都蕴含了朴素而真挚的情感,对大自然的敬畏也好,对目标的锲而不舍也好,都让我觉得神奇无比。

尽管无从考证它们存在的真伪,但是只要一想到,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这一片广袤的土地上,住着一群被我们称之为祖先的人,也许他们早已化为风,化为雨,化为宇宙里的尘埃,但是,他们存在过的痕迹,却在文字里淡淡的留了下来。

就像照片一样,我甚至可以透过文字,抚摸到他们脸上凝固了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千秋,看到早已消逝的风物,在里面化为永恒。于是感动。

懂事不久之后,李白成为我最爱的男人。如果真的可以穿越时空,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跑到唐朝,去嫁给李白。

不为其他,就只是因为他的双脚,生动了华夏的山水,他的豪肠,斗酒落肚,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这样一个凭借一杯酒,就足以醉倒整个天下的男人,也许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但能与之相交一场,便是毕生盛事,再无他求。

只是千年的时光到底太过漫长,我只能在千秋里,以清风为约,将明月做酒,与太白痛饮八百杯,将以身相许的念头咽回肚子里。

相信终有一天,所有的相思都会开出美丽的红豆。然后在春天里,一部分留在荒原上,陪伴奉旨填词的风流柳七,另一部分被摩诘轻轻采撷下来,带回长安。

而在长安街上,看尽人间兴废事的陆放翁,讨要了过来戴在头上,贺铸一见,似有所悟,于是大笔一挥:锦瑟年华谁与度?东波正巧路过,临风淡笑,自是我思君处君思我!容若不以为意,摇头叹息,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果然,和这群时常流连在千秋客栈的纯粹男人一起,心也会安静许多。虽然,他们的赤子之诚,并未能让自己的仕途和生命都稍微顺畅一些,但是,历史不愿意记住的,传说会让他们延续,并且生生不息,流传成为一件美不胜收的事情。

然后,不知不觉,我在客栈里度过了我不老的少年时光。直到仓央嘉措出现,我知道,我的怀春岁月,真正意义上地全面展开了。

夜里枕着仓央嘉措的情诗,心里在羡慕那个名叫达娃卓玛的女子。就算是以悲剧句读的爱情,仍是让人心向往之的。虽然我们都希望,在每一份风华绝代的背后,能有温馨的人间烟火安稳相守,但是很可惜,我们从来都不是月老。甚且,我们连自己都做不了主,又谈何成全别人呢?由是,我信仰爱情,但从不盲目。

也许是仍处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对于那种绚烂如烟花三月的句子,我是完全没有免疫力的,自动自觉对号入座。

这也是素来喜欢张爱玲的一个原因吧。对她的印象,从来都停留在她笔下极致炫目,也极致短暂的爱情。我既羡慕她,又妒忌她。虽然,她在文坛上的出现,犹如灿烂耀眼的彗星,一扫而过,花开花落不过两年时间,却已经足够。

上海的沦陷给了她如此大的机会,大显身手肆意挥洒,一出发即踏上巅峰,一出手即成经典。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遇见她的文字,确实是一件让我心花怒放的事情。“红白玫瑰情结”,“苍凉的手势”,“爬满虱子的华丽睡袍”,以及“原来你也在这里”,都是让我微微心疼的表达。

就算在她眼中,爱情始终是以生存为前提的奢侈品,就算她把所有感情都描绘得千疮百孔,就算她笔下的婚姻只是男女之间妥协的产物,就算她把所有的钟情,都只诠释为挑逗和欲擒故纵的暧昧游戏,我还是喜欢她在字里行间一字一句讲述出来的故事,每次见到,都像拥抱假期一样,欣喜若狂。

信笔随心至此,突然有些慌乱。

因为记忆中的形象一旦被固定住,就会在现实中被抹掉。就像马可波罗从不愿意向别人讲述他的威尼斯一样。我对文字的印象也是一样。从这个角度而言,每一个作家,都是残忍的。容易动情,心却最狠,因为健忘。

作者随笔载下的句子,轻易切割着读者的神经,让读者在享受孤独的同时渴求互诉衷肠。没有办法,因为似乎所有好故事,都和悲伤有关。做一个赚取读者眼泪的作者,当算无良。但是即便如此,我仍努力在这座客栈里逗留,然后,努力留下一点点痕迹。企图某天,能够做一个像死神一样的作者,带着大镰刀,来收割读者的感情。

想必,那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因为你在客栈里用眼睛摸摸理想的时候,我已经透过你的一滴泪,窥探到你心底一整片的海洋。偷偷地准备收藏。顺便为下一个故事,埋下线索。然后赚取更多的泪水。

想必,这也是每一个有文字梦想的人,想要用尽全身力气去完成的愿望吧。所以,我应该不是唯一的“坏作者”。

愿你我在客栈里,有一场浪漫的偶遇。

巴尔蒙特说,为了太阳,我才来到这个世界。我想说,再看一眼文字,然后死去。

作者|可乐  配图|《琅琊榜》电视剧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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