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无犯罪记录证明》,很多朋友都不陌生,在外找工作、上学或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因以前没有针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明确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什么是“犯罪记录”、如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些问题,既给普通民众造成不小的困扰,也给公安机关的工作造成不小的困难。 2021年12月3日公安部制定并印发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2021年12月31日实施),该规定明确了申请人和查询范围,明确了受理机关、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确了办理期限、数据来源、出具文书的形式,使大家在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再迷茫,下面给大家介绍如何去公安机关开具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什么是“无犯罪记录人员”。 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二、谁可以申请查询犯罪记录及查询范围。 1、个人。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位。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3、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的,可以查询关人员的犯罪记录。 4、公证处。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 三、受理机关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 (1)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2)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2、单位申请。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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