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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新政解读

 木言禾四毛 2022-04-12

一、“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含一般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简易理解:上述税费最大可减半征收,具体等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才可享受:

1.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含 100万)以下的,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含300万)的,按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不符合小微就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不超过 5000 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企业期末留底税款退税政策

主要针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此公告并不是有留抵税款就可以享受退税,不是有多少留抵税款就退回多少钱!还有很多条件和计算方式。

四、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500万元以内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本公告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这个政策可自行选择享受,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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