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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评定申请人和申请材料规定

 军休强军路 2022-04-13
时间:2021-03-31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分享:

  《烈士褒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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