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速看!广州市区法院、检查院疫情防控最新工作指引(2022年4月11日更新)

 胡大飞刑辩律师 2022-04-15

疫情防控不停歇

市律协整理汇总

广东省司法厅、

越秀区、白云区、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白云区、越秀区、黄埔区、海珠区、南沙区人民法院

近期工作指引的通知

供大家收藏使用!

图片

广东省司法厅

关于近期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有关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4月9日发布的《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的要求,现就广东省司法厅近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我厅办公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办公点和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5号办公点)所在区域管控措施解除,我厅暂时停止信访等现场接待工作,行政复议依法中止。

二、在此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仍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办事材料。

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材料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三、如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需求,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广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或拨打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20-12348)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1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近期检察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近期检察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我院(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57号)暂停来访接待、律师接待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信访人需要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1.法律咨询、控告申诉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2.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57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收。

3.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请通过线上方式如12309中国检察网、“广州微检察”小程序,详情可咨询我院律师接待室,电话020-83603111。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在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1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近期检察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4月9日发布的《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要求期我

,我院(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暂停来访接待、律师接待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访,请

1.广广49广

2.112309www.12309.gov.cn212309APP312309

线12309广

便便

告。

广

2022年410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近期检察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近期本院检察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广州市花都区兰花路33号)暂停来访接待、律师接待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信访人需要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1.法律咨询、控告申诉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2.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兰花路3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收。

3.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三、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绑定案件提交申请。

四、需要办理、递交其他书面材料的,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0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我院立案、信访、阅卷等相关诉讼服务工作事项指引如下:

1. 即日起,至所在管控区管控期间结束,白云区法院本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暂停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网上立案不受影响,拟来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请改用网上办理。

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可直接进入“白云微法院”网上平台

2. 暂停院本部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期间,本院设诉讼服务应急热线(法院本部电话号码:020-83008194,执行局电话号码:020-83008073),专门处理涉诉案件急需处理的相关事项。

3. 太和人民法庭,江高人民法庭、人和人民法庭及钟落潭人民法庭因未处于管控区内,开庭等诉讼活动暂不变。如有变动,以法庭工作人员的具体通知为准。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管控、封控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4.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特此通知。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0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提醒近期来我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请您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特别时期,建议您尽量通过“越秀微法院”或“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我院官网(http://court./)进行办理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

扫码进入越秀微法院小程序

图片

扫码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

图片

我院诉讼服务热线83009142、立案服务热线83009100、信访服务热线83009133。

因疫情防控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0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院近期诉讼服务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近期来我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至现场办理业务;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我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有旁听需求的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案件。

请您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我院诉讼服务及立案热线020-83006573,020-83006568;信访服务热线:020-83006337。

特别时期,建议您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诉讼业务。请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或“黄埔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或通过黄埔法院官方网址进行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在线庭审等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立案庭收)。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疫情终会过去,繁花必将如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0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按照我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前来我院立案、开庭及办理其他事务的群众知悉如下规定:

1、外市/外省前来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须持有24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不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外市/外省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法院(“24小时”“48小时”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并及时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

(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3、如广州市卫健委有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近期需至我院

办理立案、递交材料、阅卷等

诉讼服务事项的

建议优先通过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http://www./)

选择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或通过“广州海珠法院”微信公众号

(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选择微法院

或通过“广州微法院”小程序

(可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图片

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到法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阅卷等事项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省、市、区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等,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或行程卡显示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在开庭前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

近期原则上不接受旁听庭审申请

如有旁听需求

可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2557)

旁听案件

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拨打信访接待电话或写信邮寄的方式反映诉求。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