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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 新规已于9月1日执行

 南国今报 2022-04-15


在外务工人员选择返乡,能否把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存储额顺利转移回“家”?从2016年9月1日起,人社部发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经办规程》)正式实施,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流动就业时可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简而言之,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了。如何完成医保转移,流动就业人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记者采访了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网络配图

变化

先到转出地办理中止参保手续

2010年,人社部曾经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该试行规程要求: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直接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而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经办规程》主要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要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即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才能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解释,增加的这项程序能让转入地提前了解参保人员医保的情况,避免此前出现的不符合条件转移、两地缴费重复等问题。相比较之下,《经办规程》更加规范完善。另外,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时间

至少需要2个月左右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转移程序上大体需要经过3个阶段:打印转移缴费凭证——出示联系函——办理正式转移变更信息表。对于参保人来说,需要做的就是在转出地中止参保,然后及时到转入地开具联系函。剩下的手续均由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对接和转移。

据了解,完成上述转移程序,共需要45个工作日。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按照《经办规程》规定,关系转移接续函、表等材料应以纸质方式通过信函邮寄。因此,加上邮寄所需花费的时间,办结整个转移接续手续,估计至少需2个月左右。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时常遇到一些'马大哈’。部分参保人员拿到参保凭证后,就以为办好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未及时交到经办机构,致使经办机构不能及时记录转移个人缴费信息。”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参保人员的疏忽,致使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有些甚至超过3个月,导致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受到影响。

提醒

转移到区外要注意情况差异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之后的生活,南宁市社保局要求,参保人员的养老和医保关系必须一起转移。“区内社保关系转移问题不大,主要困难在区外转移。”据了解,目前,区内14个市都建立了统一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养老、失业等险种由该市社保局经办;而区外一些省市,上述险种还是处于分散经办的状态,由不同的经办机构负责。

工作人员举例说,小明要把医保关系从南宁转到上海,南宁市社保局会同时开具养老和医保参保凭证,假如上海方面只出示医保关系的《联系函》,南宁社保局将不予办理。

【相关链接】

办理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流程

第1步

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需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并提醒及时补缴

第2步

参保人员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3步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医保关系,如需要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按规定办理

第4步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资料和个人账户余额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作者:吕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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