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10时左右, 市民梁先生在柳州市东环大道 一柳州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时, 意外在银行里捡到一个黑色的钱包。 梁先生立刻报警, 想要将钱包物归原主。 网络配图 于是民警再次仔细翻找钱包, 终于在一张银行卡的背面找到了一个签名, 这个签名会是失主的吗?
民警在对金先生的身份进行核对后,确定他就是钱包的主人,于是将钱包还给了金先生。金先生十分感谢民警,他说这13张银行卡里有不少钱,就算卡里的钱没丢,如果找不到钱包光是挂失补办这些银行卡就够他忙一阵的了。 说着,金先生就从口袋里掏出1000元现金,表示要感谢当事民警,民警谢绝了金先生的“奖励”,并提醒他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造成损失。 来源 |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