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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恶犬咬伤女生追踪 | 今年,84起!狗患不管理,悲剧还会发生!

 南国今报 2022-04-15

如今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

同时也存在了许多安全隐患

(网络配图)

12月27日晚,

柳州市东环大道金色世纪小区内,

14岁少女小雅(化名)

下晚自习回家时,

被一条德国牧羊犬袭击,

腰部、大腿等三处被咬伤。

据了解,这已是该恶犬第三次咬伤人。

气愤!柳州一女生深夜放学回家遭恶犬猛咬,此狗已经三次将人咬伤

报道发出后,引发社会关注。

最新消息:

今天(12月29日)下午,

经过桂中派出所、社区、小区物业多方工作,

狗主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已经将咬人的黑背自行送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炸了!

咬人的恶狗已被送走

但众多市民、网友纷纷表示

在柳州

养狗管理“真空”的问题再不解决

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犬只管理存在“真空”

据柳州市政府热线发布的数据,今年以来,柳州市政府热线接到关于养狗问题的反映691件,其中狗叫369件,狗屎67件,未拴绳140件,狗咬人84件。养狗引发的矛盾频频发生,折射出犬只管理存在“真空”。

据了解,早在2003年6月,柳州市曾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犬患的通告。次年9月,又发布《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犬患的通告》,规定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持有市兽医防疫部门核发有效的《犬类免疫证》和公安局核发的《犬只准养证》,对于违章饲养的犬只将由公安机关组织捕杀,产生的费用由犬主承担。同时,各城区政府控制犬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的控制犬患工作。

2007年10月,柳州市出台《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养犬的审批登记与违章犬、无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其中要求养狗要领取《犬只免疫证》、《犬只准养证》和犬牌并植入犬只身份识别芯片;外出时应当拴狗链、戴嘴套,犬主必须及时清理犬只排出的粪便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上述暂行办法被废止。

《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被废止后,在城市养犬的审批登记与违章犬、无主犬的处理等问题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管理“真空”。

记者了解到,虽然《办法》废止后相关部门对犬主办理《犬类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没有了硬性规定。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犬主都主动到宠物医院给狗打了疫苗并领取了《犬类免疫证》,不过基本都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按照2016年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的,均属于违章犬。

“我们也想通过正规渠道养狗,拿着《犬类免疫证》去公安部门咨询如何办理《犬只准养证》,但是公安部门也没能给出明确回复。”犬主刘女士介绍说,绝大部分犬主都不知道去哪里办证,所以目前绝大部分的犬主都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处于无证养犬状态。

就城市养犬的审批登记的问题,记者询问了柳州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执行,此外该办法要求犬主到畜牧部门植入芯片并缴纳相关费用,相关部门无法具体执行。公安机关也无法利用该相关规定来进行管理和处罚。

此外,违章犬、无主犬的处理到底是由公安部门负责,还是城管部门负责,或者畜牧兽医部门负责,随着《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废止,也没有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的答复。

就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记者联系了柳州市法制办,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柳州市主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来对犬只进行管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对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养犬的审批登记,组织处理违章养犬。

“对于犬只的管理,还是希望柳州市加快地方立法,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因地制宜进行管理。”采访中,法律界人士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具体犬只管理细则,规范犬只管理。

狗咬人后如何处罚引争议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对对于狗咬人后,对犬主处罚以及犬只处理表示关注。有不少网友表示,对于屡次咬人的恶犬,不能仅仅对犬主警告或责令整改,应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这只恶犬已经三次咬人,但是派出所仅仅对犬主警告、责令整改,要求其对伤者道歉赔偿。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对犬主起不到太大的震慑。”金色世纪小区黄先生表示,公安机关应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扑杀恶犬,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柳州市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柳州市并没有专门针对犬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犬类的管理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据了解,2016年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所养犬只致使他人伤、残、死亡的,犬主须承担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触及刑律的由政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则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2月29日,桂中派出所、鹿山社区、金色世纪小区物业再次到犬主家做工作。

“希望柳州市在立法《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时,建议犬只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养犬人五年内不得养犬,对养犬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市民刘先生建议从法规层面上,对养犬底线的保护和坚守。

烈性犬如何管理引关注

12月29日下午,经过桂中派出所、鹿山社区、金色世纪小区物业多方工作,狗主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经自行将咬人的黑背送走。

虽然咬伤人的黑背已经被送走,但是大型犬、烈性犬的管理却仍然引发市民和网友的关注。

“德国牧羊犬黑背本身的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的犬种。国内很多城市,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虽然柳州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但是在小区内饲养这类烈性犬,明显不合适。”金色世纪小区王先生表示,在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对居民人生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记者了解到,犬主饲养烈性犬在柳州并非个例。藏獒、德国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均有一小部分犬主在饲养,而且这类猎犬也出现过伤人事件曾被媒体报道。“建议柳州市向国内其他城市学习出台规定,列出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单。要求饲养烈性犬的犬主自行处理饲养的烈性犬,不愿意处理的建议公安部门进行扑杀。”网友“空气悠悠”建议称,烈性犬很容易发生伤人事件,通过立法限制饲养,可以有效避免悲剧发生。

但狗咬不咬人

更大程度取决于狗主人

爱不是放纵而是约束!

今妹在此呼吁各位铲屎官:

约束好自家狗狗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请做文明养犬人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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