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办案民警介绍,该嫌疑男子姓刘,今年32岁,隆安县人。据刘某供述,28日下午4时许,他在万秀村一栋出租屋楼上看见一间房门没上锁,里面只有一名女孩,就溜了进去。用屋内的一把刀威胁女孩不要喊叫,他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女孩说不认识他,如果想要钱,她的手机里面有1000元,还有银行卡。 于是,他当场让她将1000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上,并查询三张银行卡的余额,同时向女孩索要密码。为了不让女孩报警,他强行要女孩脱掉衣物拍照,并威胁说:“如果你报警,我就把你的裸照放上网。” 之后,刘某将女孩的双手捆绑在床上,下楼买食物。没过多久,女孩挣脱了绳子跑出门外时与刘某迎面相撞,女孩大喊“救命”。做贼心虚的刘某立刻逃跑,女孩马上到北湖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提醒市民, 特别是女孩在外工作, 回家之后要养成顺手关门的习惯。 如果不幸遭歹徒侵害, 应尽量与对方周旋,并设法报警。 来源丨南国今报记者唐辉吉、人民日报 值班编委 | 何继权 值班主任 | 岑 琴 值班编辑 | 陈文燕 出品 | 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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