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的汽车。 20日中午12时30分许,柳北巡警大队黄村警务站民警接报赶到现场,了解到报警人姓韦。两小时前,韦某到附近拜访朋友,问了门岗后,就把车停在小区外面一家门面门口。 陈女士的门面。 “停车停得好……”“车已锁,私挪损坏自负”中午,韦某出来取车时,发现车子驾驶室前挡风玻璃,以及驾驶室车窗都被贴上一张A4纸,上面还留有一个手机号码。 前挡被贴“单”。 韦某四下查看发现, 原先旁边门面是关着门的, 现在已经有人在里面营业。 他怀疑是门面里的人干的“好事”, 于是进去讨说法。 不过,门面老板陈女士 要求他赔偿50元“损失费”。 双方争执不下,韦某便报警。 对此,陈女士也有话说。 据其介绍,她上午10时许来开门营业,看到韦某的汽车停在她门前,顿时感到非常郁闷。 因为她在门口张贴了禁止停车的提示,对方不仅停车挡了门,又没有在车上留下任何联系电话。 她等了许久仍不见车主取车,于是拿起一把车锁,把堵门的汽车给锁住,还在车身上留了几句气话。之所以向韦某索赔,是觉得韦某停车挡门,影响了她做生意。 车窗也被贴“单”。 “没见到有车锁啊。” 民警了解大概情况后,低头查看陈女士锁上的车锁,转了一圈却没看到。经陈女士指认,民警蹲在地上,才看到车子右前轮内侧有一把特殊的车锁,锁在前轮减震器上。 撕下纸张。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陈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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