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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两名女子洗衣服,各被罚款50元!因为她们在这里洗

 南国今报 2022-04-15









听说,有人在河边洗衣服吃罚单?
这……还真的有!


4月20日上午,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水上支队”)
首次开出两张“洗衣服”罚单。


“这里不能洗衣服,赶紧收起来吧。”当日上午7时许,水上支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文惠桥底时,发现有两名女子在岸边洗衣服。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后,两人表示会立即收拾衣服离开。

不料,过了一会儿,执法人员返回查看时,两名女子还在台阶下搓洗衣服。于是,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两人的衣物和塑料桶,并分别开出了50元的罚单。


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如个人有违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文惠桥至文庙水域属于柳江河一级水源保护地,旁边就是柳东水厂,关系到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对于一级饮用水保护地,历来都是水上支队巡查和管理的重点,队员每天都要进行两三次巡查,并在每个一级水域保护地都设有警示牌,多种方式加强管理,可是仍然有市民未遵守规定,在保护地内游泳、垂钓、洗衣。水上支队在几经劝阻没有达到效果之下,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晚,两名当事人到执法部门缴纳罚款,并领走了被暂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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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廖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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