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说,朋友办的是三年卡,明年10月份到期。因为生二胎,无法使用,想转给她。柳州的一些健身房,即使要转给他人使用,根本不用办手续,更别提交费。但是这家健身房进场需要人脸识别,必须办理转让手续。 “我自己交钱办的卡,想给谁使用是我的权利。”当得知需要500元的转让费,毛女士的朋友觉得不可思议。 记者来到海伦健身房,以会员的名义询问转卡需要的手续和费用,工作人员刚开始说300元,后来咨询一番又说需要500元。 随后,工作人员拿出了入会申请表,背面入会须知第8条注明,乙方(即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会员卡,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申请转让。办理转让手续,需缴纳500元管理费。 当记者表明身份,该工作人员说,采访需要跟店长联系。 该健身房的店长表示, “体测,制定健身计划需要500元吗?”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该负责人没有明确回答。他表示具体收费,将与会员沟通商定。 毛女士表示,当晚她与健身房再次沟通,对方表示最少要收取200元。当提出要退卡时,健身房表示拒绝。随后,她拨打了12315投诉。 针对此事,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表示,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浙江发布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次数的年卡、季卡等记名预付凭证,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预付凭证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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