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沈阳网 · 江西抚州乐安县 · 关于乐安县集中隔离点 实行费用自理的通告 (2022年第6号) 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6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入住的集中隔离人员食宿等相关费用实行自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费用自理目的 为有效应对从县外来(返)乐人员涉疫传播风险,全力遏制新冠疫情输入,筑牢“外防输入”安全防线。 二、自费范围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防控地区来(返)乐人员以及居家隔离期间因擅自外出转为集中隔离的人员。 三、费用标准 集中隔离期间每人150元/天,脱贫户(监测户)可持相关证明申请政府补贴。 四、费用交纳方式 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前应缴清所有费用,由隔离点值班人员按隔离天数和规定标准收取,开具发票并将收取的费用上缴县财政。 集中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视情况由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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