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
二〇XX年10月
目录
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相关名词解释……………………3
商场、市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情况记录表…………………..6
商场、市场硬件相关要求……………………………………….20
商场、市场软件相关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8
消防宣传图示…………………………………………………….48
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相关名词解释
1.四个能力指社会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层以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5h的防火门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25.防火卷帘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用于防火分隔的卷帘。
26.室内消火栓设置在建筑物室内的消火栓。
27.室外消火栓设置在建筑物室外的消火栓。
28.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9.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0.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31.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32.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3.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可由单位副职领导兼任,也可单独设置或者聘任。
34.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商场、市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情况记录表
(参考样式)
2013年10月说明
一、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商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频次要求为:
(一)营业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接班时要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商场夜间应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商场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三)每季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二、防火检查、巡查的组织实施人员要求为: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
(三)消防设施管理人员或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负责测试和检验建筑消防设施功能。
三、巡查、检查的部位由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查时一般按责任区域划分,分别进行。防火检查时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主。
四、检查、巡查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名,并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五、本记录表(样式)提出了对商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一般要求,以供单位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自行印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反馈。
表一:每日防火巡查(夜查)情况记录表
巡查时间:巡查区域:
序号 巡查内容 情况记录 发现问题
处置情况 一 电气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巡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开关、插座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③采取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④私接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负荷未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⑤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
⑥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⑦存在其它问题: ①立即整改
②落实防范措施
③停业整改
④逐级报告
⑤已做记录
⑥未采取整改措施
⑦其它情况说明: 二 可燃物、火源
管理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地下商场违章经营、储存甲、乙类商品,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③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
④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⑤商场营业厅存放商品超过两日销售量
⑥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未采取避免日光照射的措施
⑦商场营业厅存在违章吸烟现象,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
⑧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
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等明火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⑩存在其它问题:
①立即整改
②落实防范措施
③停业整改
④逐级报告
⑤已做记录
⑥未采取整改措施
⑦其它情况说明:
三 安全疏散、
防火分隔措施落实情况 巡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
③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遮挡
④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⑤安全出口上锁
⑥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
⑦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⑧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
⑨商品非营业期间未将共享空间的防火卷帘降至距地1.8m
⑩存在其它问题: ①立即整改
②落实防范措施
③停业整改
④逐级报告
⑤已做记录
⑥未采取整改措施
⑦其它情况说明:
续表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发现问题
处置情况 四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情况 巡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违章关闭消防设施
③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
④灭火器被挪作他用、埋压,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⑦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锁
⑧防火卷帘控制按钮上锁
⑨存在其它问题:
①立即整改
②落实防范措施
③停业整改
④逐级报告
⑤已做记录
⑥未采取整改措施
⑦其它情况说明:
五 值班情况 巡查部位:
值班人员: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值班人员脱岗
③值班人员违反消防值班制度
④未填写值班记录
⑤存在其它问题: 其它需巡查的内容 巡查人员签字:
表二: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检查区域:
部门(班组)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一 电气防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开关、插座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③采取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④私接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负荷未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⑤照明、电热器具的高温部位未采取不燃材料隔热措施
⑥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
⑦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⑧电器设备安装、维修人员不具备电工资格
⑨存在其它问题:
二 可燃物、火源管理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地下商场违章经营、储存甲、乙类商品,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③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
④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⑤商场营业厅存放商品超过两日销售量
⑥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未采取避免日光照射的措施
⑦商场营业厅存在违章吸烟现象,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
⑧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
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等明火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⑩存在其它问题: 三 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疏散设施被遮挡
③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④安全出口上锁
⑤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
⑥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
⑦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
⑧防火门损坏或缺少、常闭防火门无闭门装置、关闭不严、未开向疏散方向
⑨商品非营业期间未将共享空间的防火卷帘降至距地1.8m
⑩存在其它问题: 续表二: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四 消防设施
器材管理
措施落实
情况 巡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
③灭火器被挪作他用、埋压,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④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锁
⑤防火卷帘控制按钮上锁
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⑧存在其它问题: 五 防火巡查
开展情况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巡查频次不够
③巡查部位、内容不全
④未填写巡查记录
⑤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
⑥发现问题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⑦存在其它问题: 六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部位、责任人员: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火灾隐患底数不清、责任不明、超过时限
③应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没有立即整改
④未及时报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⑤未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⑥对危险部位未落实停业整改要求
⑦存在其它问题: 七 其它要检查的内容 检查人员签字:
表三: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一
电气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电气线路
设备状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开关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③插座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④配电箱安装在可燃材料上、壳体未采用A级材料
⑤照明、电热器备的高温部位未采取不燃材料隔热措施
⑥采取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⑦电气线路敷设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⑧防爆、防潮、防尘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⑨存在其它问题:
电气防火
管理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电器设备安装、维修人员不具备电工资格
③私接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负荷未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④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
⑥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⑦存在其它问题:
二
可燃物、火源管理情况
可燃物
火源管理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地下商场违章经营、储存甲、乙类商品,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③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
④商场营业厅违章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⑤商场营业厅存放商品超过两日销售量
⑥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未采取避免日光照射的措施
⑦商场营业厅存在违章吸烟现象,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
⑧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
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等明火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⑩存在其它问题:
续表三: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三
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状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防火门损坏或缺少、常闭防火门无闭装置、关闭不严、未开向疏散方向
③防火卷帘损坏或缺少、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升、降、停功能不完备、无机械手动装置
④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
⑤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缺少、指示方向错误、无保护罩、布线未采取保护措施、无备用电源
⑥火灾应急照明损坏或缺少、指示方向错误、无保护罩、布线未采取保护措施、无备用电源
⑦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损坏、缺少、声压不够
⑧商品非营业期间未将共享空间的防火卷帘降至距地1.8m
存在其它问题: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疏散设施被遮挡
③安全疏散图示缺少、常闭防火门无保持关闭状态的提示
④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⑤安全出口上锁
⑥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⑦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⑧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
⑨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
⑩存在其它问题: 四
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情况 消防水源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无水或水量不足
③无水位指示装置
④合用水池未采取保持消防用水量的措施
⑤冬季未采取防冻措施
⑥管道阀门关闭不当
⑦存在其它问题: 消火栓系统 ①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消防水泵故障
③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
④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不齐全
⑤消火栓无明显标识
⑥消火栓箱上锁
⑦水带与消火栓接口连接不严密、漏水
⑧消火栓压力显示不正常
⑨存在其它问题: 续表三: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按场所确定)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四
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情况 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 ①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喷淋水泵故障
③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④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没有明显标识
⑤末端试水装置压力显示不正常
⑥自动控制功能异常
⑦消防电源不能保证
⑧系统被违章关闭
⑨存在其它问题: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①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控制器或联动控制装置故障
③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④手动报警按钮损坏、遮挡、无标志
⑤火灾警报装置损坏、遮挡
⑥控制中心联动控制设备功能异常
⑦消防电源不能保证
⑧系统被违章关闭
⑨存在其它问题: 机械防烟
排烟系统 ①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防、排烟风机故障
③送风口、排烟口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损坏
④自动控制功能异常
⑤消防电源不能保证
⑥系统被违章关闭
⑦存在其它问题: 灭火器 检查部位: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灭火器选型不当
③灭火器被挪作他用、埋压
④灭火器箱上锁
⑤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⑥灭火器失效
⑦存在其它问题:
续表三: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备注
(有关情况说明) 五
消防值班情况 消防控制中心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岗位资格证
③值班人员脱岗
④值班人员违反消防值班制度
⑤未填写值班记录
⑥存在其它问题: 其它值班人员(根据单位实际确定)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值班人员脱岗
③值班人员违反消防值班制度
④未填写值班记录
⑤存在其它问题: 六
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防火巡查 检查部门、巡查人员: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巡查频次不够
③巡查部位、内容不全
④未填写巡查记录
⑤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
⑥未现问题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⑦存在其它问题: 火灾隐患整改 检查部位、责任人员:
①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火灾隐患底数不清、责任不明、超过时限
③应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没有立即整改
④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未按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复函
⑤对危险部位未落实停业整改要求
⑥未及时报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⑦未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⑧存在其它问题 七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新员工 ①已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②未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③无培训记录 其它人员(根据单位实际确定) ①已进行(或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②未进行(或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③无培训记录 消防宣传
教育活动 ①按计划开展
②未按计划开展
③未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其它 检查人员签字:
表四:每季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一
消
火
栓
给
水
系
统 消防水池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③消防专用水池④合用水池
⒉水量:①充足②不足
⒊合用水池采取保证水量措施:①有②无
⒋防冻措施:①有②无
⒌补水时间:①不超过48h②超过48h 消防水箱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③消防专用水箱④共用水箱
⒉水位指示装置:①有②无
⒊水量:①充足②不足
⒋合用水池采取保证水量措施:①有②无
⒌增压设施:①有②无
⒍增压水泵: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⒎增压气压水罐: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③数量:
⒉气压罐: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安全阀:①功能正常②功能异常
⒋压力表:①功能正常②功能异常
⒌泄水管:①功能正常②功能异常
⒍水位指示器:①功能正常②功能异常 消防水泵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③数量:
⒉消火栓手动按钮启动消防泵:①能启动②不能启动
⒊消防控制室启动消防泵:①能启动②不能启动③能显示泵状态④不能显示泵状态
⒋消防水泵运行功能:①正常②异常
⒌水泵供水管:①压力表、放水阀门功能正常②压力表、放水阀门功能异常
⒍稳压泵:①有②无③能正常启、停④不能正常启、停
⒎备用泵:①有②无③能正常工作④不能正常工作
⒏供电电源:①两路②一路③电源切换功能正常④不能切换
⒐泵房: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水泵
接合器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
⒉数量:①充足②缺少
⒊固定标志:①有②无 消火栓 ⒈检查数量:
⒉检查部位:
⒊流量: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⒋压力: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⒌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按钮:①有②无③能启泵④不能启泵
⒍栓口:①出水方向正确②出水方向不正确
⒎水带连接:①牢固②不牢固③密封良好④漏水
⒏检查用消火栓:①有②无③压力显示正常④压力显示异常
续表四: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二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报警阀组 ⒈水源控制阀: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③有开闭标志④无开闭标志
⑤有锁定设施⑥无锁定设施
⒉报警阀: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压力表: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⒋试验阀: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⒌延迟器: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⒍地面排水设施:①有②无 水力警铃 ⒈检查部位:
⒉检修、测试阀门: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放水试验:①在5~90s内报警②报警时间超过90s③未报警
⒋报警声强: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压力开关 ⒈检查部位:
⒉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水流
指示器 ⒈检查部位:
⒉水流方向标志:①有②无
⒊水流指示器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末端试水装置 ⒈检查部位:
⒉试验阀: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压力表: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⒋最不利点静压力:①不小于0.049Mpa②小于0.049Mpa
⒌排水设施:①有②无 喷头 ⒈检查部位:
⒉喷头状况:①完好有效②损坏③脱落④遮挡⑤漏水⑥其它问题
⒊防冻措施:①有②无 喷淋泵 ⒈是否设置:①有②无③数量:
⒉喷淋泵运行功能:①正常②异常
⒊压力表: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⒋稳压泵:①有②无③能正常启、停④不能正常启、停
⒌备用泵:①有②无③能正常工作④不能正常工作
⒍供电电源:①两路②一路③电源切换功能正常④不能切换 系统功能 ⒈末端试水:①水流指示器动作②压力开关动作③水力警铃连续报警④消防水泵自动启动⑤动作异常
⒉消防控制室手动直接启、停喷淋泵:①正常②异常
⒊消防控制室显示功能:①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工作状态②能显示报警阀工作状态③能显示信号阀工作状态④能显示喷淋泵消防水泵工作、故障状态⑤显示功能不全
⒋报警阀压力开关控制功能:①能控制喷淋泵自动启动②不能控制喷淋泵自动启动
续表四: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三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探测器 ⒈检查部位:
⒉探测器类型:①感烟②感温③其它类型
⒊探测器状况:①完好②损坏③指示灯方向错误④脱落⑤其它问题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⒈检查部位:
⒉报警按钮状况:①完好②损坏③无标志④遮挡⑤其它问题
⒊报警启动功能:①控制器显示火灾信号②控制器显示报警位置与实际相符③报警按钮显示启动信号④报警、显示功能不完备 火灾警报装置 ⒈检查部位:
⒉警报装置状况:①完好②损坏③遮挡④其它问题
⒊警报功能:①播放功能正常②播放功能异常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装置 ⒈控制器类型:
⒉信号接收、发出、显示功能:①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②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③能明确指示火灾发生部位④故障情况下火灾优先报警⑤故障报警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⑥能记忆报警信息⑦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⒊控制器自检、复位、消音功能:①自检功能正常②复位功能正常③消音功能正常④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⒋主备电源情况:①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②主电源容量检验正常③备用电源容量检验正常④屏蔽功能正常⑤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四
防
烟
排
烟
系
统 加压
送风机 ⒈台数:
⒉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电源情况:①采用消防电源②未采用消防电源
⒋联动控制功能:①自动控制启、停功能正常②手动直接控制启、停功能正常③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加压
送风口 ⒈检查部位:
⒉功能:①开启正常②复位正常③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排烟风机 ⒈台数:
⒉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电源情况:①采用消防电源②未采用消防电源
⒋联动控制功能:①自动控制启、停功能正常②手动直接控制启、停功能正常③排烟口或排烟防火阀自行开启风机功能正常④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排烟口 ⒈检查部位:
⒉状态:①处于正常关闭状态②处于开启状态
⒊开启功能:①能自动或手动开启②手动开启装置便于操作③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防火阀及
排烟防火阀 ⒈检查部位:
⒉控制功能:①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可自动停止排烟风机②消防控制室可自动关闭电动防火阀③存在功能异常情况
续表四: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五
防
火
分
隔
及
安
全
疏
散
设
施 电动防火门 ⒈检查部位:
⒉状态:①完好、封闭严密②损坏③门框有缝隙④未开向疏散方向⑤其它问题
⒊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自动关闭③关闭不严④无信号反馈⑤不具有顺序关闭功能⑥其它问题 防火卷帘 ⒈检查部位:
⒉状态:①完好、封闭严密②损坏③传动装置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④明设轨道未采取保护措施⑤防火卷帘周围封闭不严⑥其它问题
⒊功能:①防火卷帘两侧设有手动控制按钮②设有机械手动装置③手动按钮控制升、降、停功能正常④机械手动装置控制降、升功能正常⑤探测器联动控制卷帘功能正常⑥其它问题
⒋电源情况: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 ⒈检查部位:
⒉检查情况:①完好②损坏③缺少④遮挡⑤无保护罩⑥布线未采取保护措施⑦位置不当⑧其它问题
⒊电源情况: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 ⒈检查部位:
⒉检查情况:①完好②损坏③缺少④遮挡⑤指示错误⑥选型不当⑦位置不当⑧其它问题
⒊电源情况:①符合要求②不符合要求 消防电梯 ⒈设置数量:
⒉功能:①能正常工作②不能正常工作
⒊电源情况:①采用消防电源②未采用消防电源③能末端切换④不能末端切换⑤存在其它问题 六
其
它
设
施
设
备 灭火器 ⒈检查部位:
⒉检查情况:①完好有效②选型不当③设置位置不当④遮挡、挪用或埋压⑤灭火器箱上锁⑥其它问题 其它灭火、救生器材 器材名称: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字:
商场、市场硬件相关要求
一、商场、市场建筑耐火等级及安全布局
1.耐火等级
商场、市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备注:如采用一、二级耐等级建筑有困难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但不应超过二层)
2.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分隔
(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市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2)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3)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4)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5)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出口
①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②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2)疏散宽度
①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备注: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少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置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少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②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3)疏散距离
①商场营业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②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记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③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备注:住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4)疏散楼梯间
①商场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且底层室内地坪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时,应设有封闭楼梯间(备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②商场设在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人防工程内时,应设防烟楼梯间;
③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④封密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备注:多层商场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5)其它要求
①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②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埋头道上下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备注: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③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拦物;
④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1)商场的地下营业厅
商场地下营业厅的顶棚、墙面、地面以及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单层、多层商场
①每层建筑面>3000㎡或总建筑面积>9000㎡的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地面、隔断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固定家具窗帘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②每层建筑面积1000㎡-3000㎡或总建筑面积3000㎡-9000㎡的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③其它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备注:当单层、多层商场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高层商场
①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帷幕及其它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②设置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备注:除100m以上的高层商场,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③其它要求:
商场其它部位要求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5.建筑消防设施
(1)消火栓
设有单层、多层商场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备注:住宅建筑指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高层商场和建筑面积>300㎡的地下人防商场应设有消火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每层建筑面积.3000㎡或总建筑面积>9000㎡的单层、多层商场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②建筑面积>500㎡的地下商场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备注:地下商场指人防商场和单层、多层,商层的地下部份)
③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商场,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场营业厅和建筑面积>200㎡的可燃物品库房应高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每层建筑面积>3000㎡的单层、多层商场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②建筑面积>500㎡的地下商场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③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商场,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的商场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火灾应急照明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①封密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申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②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③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④单层、多层商场建筑面积>1500㎡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地下商场及高层商场营业厅
⑤消防控制室,自各种机房,消防水泵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局面;
⑥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火灾应急照明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亮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在保持正常照明;
Ⅱ应急照明灯间距离不应大于20m;
Ⅲ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Ⅳ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从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Ⅴ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秒,疏散指示标志也相同;
5.疏散指示标志
(1)每层建筑面积>1000㎡商场,疏散楼梯间的墙面上应连续设置蓄光自发型疏散指示标志;
(2)地下商场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3)地下商场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有发生疏散指示标志;
(4)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②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③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④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兴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兴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⑤灯光疏散指标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⑥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灭火器
(1)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商场火灾的灭火器;
(2)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设置点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3)手提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并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商场、市场软件相关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重要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商场,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商场举办展销等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应加强看护,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商场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严格管理。
三、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一)一般规定
1.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在作业时需有征电工监护;
2.防爆、防潮、防光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3.每年应对电气线路的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
1.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保护,吊顶内的局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现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电热器并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2.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三、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市场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四、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商场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地下商场禁止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商品,禁止使用液化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2.商场营业厅禁止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
3.商场营业厅不应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4.商场营业厅内存放的商品不应超过两日销售量;
5盛装可燃气体、液体的密阀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6.商场营业厅禁止吸烟,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
7.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
8.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时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商场、市场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源切断时应能在5s内转入应急状态,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并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3.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4.柜台、摊位、商品及模特的摆放不应防碍人员安全疏散;
5.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6.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商品; 7.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六、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一)
一般规定
1.商场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2.商场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伴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3.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二)
灭火器管理要求
1.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爆晒和强辐射热;
3.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遮盖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灭火器上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范围内。
灭火器应有使用说明(最好是图形)
灭火器的筒体表面不应有变形、碰伤、划痕等缺陷。
按规定达到报废要求和报废期限的灭火器,必须报废。
(三)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档、挤占、理压;
2.消火栓箱内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有效。阀门开启灵活,无漏水、锈蚀现象。
3.箱体应端正,不得有歪斜翘曲等现象。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及磕碰痕迹。
4.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栓箱箱门正面应以直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消火栓”字样。应有使用说明(最好是图形,见后面参考图案);
5.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6.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托架式栓箱的水带托架应转动灵活,水带从托架中拉出无卡阻。
8.水带应保持干燥,无发霉现象 (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2.报警阀未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3.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4.水力警铃不进行调整和润滑,应能正常工作;铃锤能够转动并能发出声音。
5.报警阀表面不得有明显腐蚀、涂层剥落、起泡、毛刺,结构严重松动。
6.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档,改动位置或拆除;
2.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3.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4.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以保持。
5.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及音响器件的功能。
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
7.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六)
防火卷帘管理要求
1.电动防火卷帘两侧的升、降、停按钮不应上锁;
2.防火卷帘机械手动装置应便于操作,并应有明显标志;
3.防火卷帘门下方应划出黄线标识,且不应堆放物品,探测器不应被遮挡;
4.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控制防火卷帘执行上升、停止、下降动作,防火卷帘动作应平稳可靠。
5.应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防火卷帘封闭性能
(七)
防火门管理要求 1、外观应完整,无破损,表面净光,无刨痕、毛刺和锤印。
2、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并有“防火门保持常闭”标示。
3、防火门应设置防火密封条,该密封条应应平直、无拱起。
4、闭门器动作灵活,完好
(八)
巡更系统管理要求 巡更系统应该把消防设施纳入日常巡检范围,按照消防安全的检查规定定期检查。
消防宣传图示(供参考):
电子版可以到云南消防网WWW.YN119.CN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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