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几年时间的改革推进,大多数地区已经完成农房确权工作,到了发证阶段,而这个产权证的发放将会让农村房屋产权更为明晰,不再出现扯皮不清的状况,在拆迁等问题时,农民可以保障自身权益。 然而,在发证的过程中,有4类房屋难确权,不仅领不到证还要面临拆除的风险。 ①房屋建设占用耕地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工作就是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此特别制定了目标,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而想要保障粮食产量,就要对耕地进行严整,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要以“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因而,大多数占用耕地建房的是不能够取得“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也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资格权证书。这样就等于耕地建房不合法,成为被整治的对象,面临拆除的风险。 ②一户多宅 最新一版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家庭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面积要符合当地省市“自治区”、县等规定。 所以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因而想要获得房地一体的证书并不容易。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不合法的,通过继承、转让、购买或者多宅不超过省市县标准面积的,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③户口不在本村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专属特权,市民是不能够拥有宅基地的(子女继承除外),同样,如果不是本村居民也是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因而如果外村居民通过购买、翻建农村宅基地的,也是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在确权时是不被认可的,所以也不会发放证件。 ④建新不拆旧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但是有些村民却以翻建为理由再次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且在此宅基地上建造了住宅。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房屋不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而另寻他处新建的,那么在建成以后,就要对旧的农房拆除,把老宅基地返还给村集体,也就是我们说的“建新要拆旧”。 如果还继续占用原有宅基地的,也是不能够进行确权,不予发证。 目前,农村宅基地乱占乱用情况复杂严重,在城市化挤占,集体建设用地日益减少,严重制约农村发展,不利于接下来乡村振兴的实施。 土地是稀缺资源,在我国尤其如此,山地多、平原少,耕地少,人均一亩多地,还要用于城镇、乡村居民建设,因而收缩土地政策,加大宅基地与耕地的整治力度,保障粮食安全,保证农村建设土地的供应,也是应了一句话“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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