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以“圆”为单位的铸币始自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由吉林机器局试制。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吉林机器局更名为吉林银元局。至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即光绪末年)岁次戊申,该局奉旨停办,随即与奉天银元制造总局合并,称“东三省制造银元总局”,前后历经十三年。此后,除造币分厂中心阳“吉”的宣统元宝“二角”小洋一种外,再无采用吉林省名称制作的银圆。 岁次戊申是以吉林省名义铸造银圆的最后一年,是为吉林各年号银币中最稀见者。此年所铸的七钱二分银币有三种版式,分别为中心花篮、中心满文“大清国”,以及中心数字“11”,均铸额甚少。 中心花篮 中满文“大清國” 中11 附: 中“太极圖” 光绪元宝吉林省造甲辰中太极图库平三钱六分银币 参考价格:160万 元 中花篮 光绪元宝吉林省造戊申中心花篮库平三钱六分银币 参考价格: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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