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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历史上的兵役机构—福建省军管区司令部

 金色年华554 2022-04-20

九一八事变后,国难日亟,传统的募兵制已无法适应日益急迫的需兵现实。1933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征兵制。1934年“闽变”失败后,蒋介石派陈仪主政福建,推进福建“中央化”,闽政逐渐统一。1936年3月征兵制试行之后,福建仍然实行募兵制,各方部队竞相招兵买马,大肆扩军拓地,民不堪扰。1937年,实行征兵的《兵役法》正式施行。5月间,省民政厅及保安处集中了几名职员,由省政府参议林斯贤负责,主办兵役事务。1937年5月,福建省奉军政部令设立建延师管区司令部(下置建瓯、建阳、南平、闽清4个团管区)及闽海、汀漳两个师管区筹备处,筹办所辖县(区)兵役事务。6 月,福建试行征兵,省民政厅添设第二科主管其事。第二科成立后,立即筹划经费,进行征兵调查和宣传,为实施征兵作了一些初步工作。不久,全面抗战爆发,军政部即令福建每3个月征集8000—10000人,福建被迫转入战时征兵体制。

1938年2月,军政部在福州设置福建省军管区司令部。军管区司令部编制为司令、副司令、参谋长各一人,内设政治部、征募处、编练处、总务科。司令以省主席兼任原则,设立之初由陈仪兼任(1941年后由刘建绪兼任直到抗战结束),副司令由中央指派。朱文伯为参谋长(少将),林斯贤为征募处处长(少将),杨华为训练处长(少校)。依据《福建省统一兵员征募及补充方案》,本省所有部队征募机关一律撤销,征补事务归征募处(5月改兵役处)统一办理,各方部队所需兵额上报军政部统筹,军政部将每月征额分配至省军管区司令部,司令部依据各县(市)人口、交通、生产、治安等情形,将兵额分配至各师管区,师管区再分配至各县(市),最后由各县(市)义勇壮丁常备队征调入营,由此,福建 省兵员征补结束了无序征集的混乱状态。

为适应愈趋繁重的征集事务,1938年5月1日省军管区奉令将征募、训练两处改为兵役处和国民军训处。闽海、汀漳两师管区筹备处因办理征募、训练补充兵、管理国民兵等工作与建延师管区基本业务相同,师管区与县政府间又无团管区就近联系,鞭长莫及,有碍征兵事务的推行,经报军政部审批后改为司令部。至此,全省三个师管区所辖的11个团管区司令部也于是年6月前相继成立,建延师管区辖4个团管区,闽海师管区辖闽侯、福安、莆田、晋江4个团管区,汀潭师管区辖龙岩、龙溪、连城3个团管区。由此,管区两级制转变为“军”、“师”、“团”管区三级制。“军”、“师”、“团”管区成立后,闽省办理兵役及军训才有统一的机关,役政推行亦渐趋规范。

1938年6月,军管区司令部将建延、闽海、汀漳3个师管区下置的11个团管区所辖县份重新划分确定如下:

闽北建延师管区驻建瓯,下置建瓯、建阳、南平、闽清4团管区。建瓯团管区辖建瓯、松溪、政和、屏南、古田等5县;建阳团管区辖建阳、泰宁、邵武、建宁、崇安、浦城等6县及仁寿特区;南平团管区辖南平、顺昌、将乐、沙县、永安、明溪等6县及上洋、三元两特区;闽清团管区辖闽清、永泰、尤溪、德化等4县。

东南闽海师管区驻闽候,下置闽侯、福安、莆田、晋江4团区。闽侯团管区辖闽侯、罗源、连江、长乐、福清、平潭等6县及福州;福安团管区辖福安、福鼎、寿宁、霞浦、宁德等5县及三都、柘洋、周墩3特区;莆田团管区辖莆田、仙游、惠安等县及南日岛特区;晋江团管区辖晋江、永春、南安、安溪、同安、金门、厦门等7县(市)。

闽西汀漳师管区驻龙岩,下置辖龙岩、龙溪、连城3团管区。龙岩团管区辖龙岩、漳平、宁洋、上杭、大田、永定等6县及峰市特区;龙溪团管区辖龙溪、海澄、南靖、华安、长泰、平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10县及石码特区;连城团管区辖连城、清流、宁化、长汀、武平等5县。

1939年5月,建延和闽海两个师管区分别改名为建闽师管区和永泉师管区。同年9月1日重新改划管区区域的情况为:原建延师管区改为建闽师管区,辖建瓯、建阳、闽侯、福安4个团管区;原闽海师管区改为永泉师管区,辖永安、南平、莆田、晋江4个团管区;汀漳师管区除大田县划属永泉师管区,新设的永安团管区及龙溪团管区的华安县划归该师区之龙岩团管区外,其余照旧;撤销闽清团管区,将该县区的闽清、永泰两县划归闽侯团管区,德化县划属永安团管区,尤溪县及原属建阳团管区的泰宁、建宁两县,改归南平团管区,原属闽侯团管区的福清、平潭两县,改隶莆田团管区;南平团管区所辖仁寿特种区属改属建阳团管区。

1939年11月,军政部令各省军管区兵役处复改为征募处,增设编练处,将国民军训处改为政治部,两处各设二科,政治部设三科,分别掌理征募、编练、政训等事宜,司令部的总务科仍旧,增设参谋、视察、军医、军法等室。兵员征补主要在征募处,因业务进展,工作繁重,设第一和第二科,第一科下设人事股、审核股、征补股,第二科有优待股、宣传股、役务股。省军管区根据要求将兵役处复改为征募处,专管征募事务,并增设编练处,负责国民兵及备役干部之调査、组织、管理、训练、检阅,国民军训处改为政治部。至此,福建省军、师、团管区三级制的兵役机构基本完善。

1940年3月,“中央”提出将兵役管区由军、师、团管区三级制改为军、师管区二级制。1941年10月,闽省原有莆田、闽侯、晋江、福安、南平、连城、建阳、龙溪8个团管区一律撤销。师管区也由原来3个增加5个,其名称为龙漳、泉安、福闽、莆永、建延(下设将乐征兵事务所)。

1940年7月起,福建省奉军政部令将龙漳、泉安、福闽、莆永、建延5个师管区先后划为第一00军、暂编第九军、暂编第三十五师、第13补训处、第46补训处的征补训区域,即配属军制度,也就是各县所征新兵由国民兵团(不再由国民兵团训练)交团管区,团管区对新兵体格进行复验、考査后,送交师管区补充兵训练处或补充团(营)进行编练,最后补充给配属军部队。

1943年,福建省复奉令恢复团管区制,5个师管区下分别设置3个团管区,这一体制大体延续到抗战结束。1945年10月,军政部通令全国1946 年停止征兵一年,并令闽各师管区缩编,每管区仅保留一补充团。建延、泉安、龙漳三师管区司令部均定于1945年结束,仅设立闽西,闽北两师管区,各设司令一人,下辖三至五个团管区。师管区直属国防部,并受行营、绥署、战区及军管区之指挥监督。

1947年前后,又恢复团管区。福建省设闽北、闽南两个师管区。前者辖宁德、福清、建瓯三个团管区,后者辖永春、龙岩、龙溪三个团管区。师管区直属国防部,并受行营、绥署、战区及军管区之指挥监督。军管区的主要职能是:兵员的征集:补充兵员之训练、管理、调拨;指导常备壮丁队之编组、训练、管理;指导国民兵之调查、编组、训练;兵役宣传等;军管区办有《福建征训》等刊物,以指导兵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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