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神木市聚隆矿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再次被榆林市能源局行政处罚。据了解,该煤矿2022年以来,已累计被罚3次,罚金共128万。 据4月1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聚隆矿业JL001防爆人车随车灭火器失效和5-2煤中变电所一台变压器接地线脱落,榆林市能源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聚隆矿业罚款5万元。 3月2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23日陕西矿山安监局要求聚隆矿业矿井立即对井下传感器报警问题进行整改,但其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2022年3月9-13日一氧化碳传感器累计报警4次,一氧化碳传感器的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陕西矿山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聚隆矿业罚款10万元。 3月1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聚隆矿业因矿井生产接续问题的整改措施未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上报,某工作面回风顺槽局部煤壁顶部片帮严重,煤矿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件等15项违法事实,被陕西矿山安监局罚款113万元。 此外,在信用中国中,聚隆矿业2021年也有6次处罚。 资料显示,神木市聚隆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訾家庄村。 来源:中国网财经 授权发布: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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